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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18.211 才能
庄染曾对他说,他的乐感很强,只要好好培养,一定会成为非常出色的音乐人。
他兴高采烈地将表姐的话转述给爸妈,可他的爸妈非但没有表扬他,反而冲到大伯家中,将偷摸教他乐理、教他钢琴的表姐臭骂一顿,回家之后,更是关了他十天的禁闭,逼迫他忘掉那些没用的腐蚀脑子的脏东西。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曾在十一岁那年离家出走,而是等到了十五岁。
周董十五岁已经写出了《屋顶》,而他十五岁才开始系统地学习音乐,太迟了。哪怕他再努力,再挖空心思,也比不过那些天赋过人且练就一身童子功的音乐才子。
人过了一定的年纪,学习能力和创作能力便会慢慢衰退,这是自然规律,他生而为人,自也挣脱不了规律的束缚。
他花了十几年证明自己的音乐才能,最后还是输给了残酷的现实。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常常会想,如果能重来,可耳边响起的音乐却是,可惜没如果。
后来他才想明白,人生最残酷的事,不是向死而生,而是青春只有一次。
最好的年纪,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
他具备音乐才能这件事,大概已成为无法证明也无法证伪的无意义的命题。
可他就是无法死心。
哪怕人已死过一次,心却仍热烈地跳动着。
十一月一日,零点。
刷新界面,新歌上架,他的《想》和余笙的《是非》。
将两首歌买下,点开余笙的《是非》,通听一遍之后,沉默,再听第二遍,接着第三遍,第四遍……
她真的好强。
前奏的七和弦与离调和弦一起,他就知道,这是余笙的歌,余笙的流行乐就是这样的风格。
在任何领域,形成自己的风格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周董的说唱、林俊杰的流行、王力宏的节奏蓝调……这些拥有个人风格的音乐人,无不是乐坛名噪一时的巨星,当他们的歌响起,沈亦泽甚至不用看创作人员的名单,光听旋律和和弦进行就猜得到是谁。
如果不幸猜错,那多半是《离人愁》之类的抄袭、致敬之作。
这首歌,和她之前的歌一样,没有复杂的和弦前进,也没有眼花缭乱的编曲,只是在老套路年老色衰的脸上,给它做一场精细的外科手术,开开眼角隆隆鼻、垫垫下巴拉拉皮……一通改造,竟使老套路变得精致迷人起来。
这便是余笙的能力,也正是所谓的音乐才能。
对余笙来说,这不过是一首稳扎稳打、中规中矩的作品,但对绝大多数的歌手来说,这就是他们的天花板。
虽然不愿承认,但这绝大多数的歌手中,包括沈亦泽自己。
“滋滋!”
微信聊天框弹出,点进去一看,是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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