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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02提亲
熬过白天一整日的闷热,总算盼到了太阳下山,晓月一家吃过晚饭已是七点。收拾完家务,晓月用电饭煲胆装了满满一煲的红烧虾尾和卤毛豆去找柯红。
乡村的早晚仍有几许清凉,饭点过后,四处是手摇蒲扇、散步聊天的老人,和追逐嬉闹的孩子们。晓月沿路招呼乡亲们尝尝卤毛豆,享受着大家的夸赞,心里美得不行。
柯红也刚吃完了饭,这会儿正在往屋外搬凉床和凉椅。看晓月端了好吃的来,便又回屋去冰箱端出一锅糖水说请晓月喝王老吉。
晓月和柯红脑袋抵着脑袋,撅着屁股坐在柯红家的小板凳上吃卤毛豆。所谓糖水是柯红煮的一大锅“蛤蟆衣”水,清亮亮的深褐色茶水,加了许多糖,放冰箱冻凉了,喝起来和“王老吉”一个味儿,滋溜滋溜的。“蛤蟆衣”是乡下的一种草药,贴地长着,有清凉解毒之功,常被采来晒干了备用。煮出水来不光颜色、味道和王老吉一模一样,本身也是下火的良药,乡下人口舌生疮便抓一把晒干的“蛤蟆衣”来煮水,喝几天就好了。或者是小孩儿家生了腮腺炎,便在晚上睡觉前,用酒和上燕子窝的泥,糊在患处,再连喝几天这“蛤蟆衣”熬的水,便很快痊愈。不打针、不吃药,“蛤蟆衣”一喝病全消。
吃毛豆小龙虾总归不太斯文,晚饭的时候因为秦军在,晓月多少有点害羞,不敢放开手脚吃,便并没有吃太多,这会儿可就顾不得那这么多了。毛豆壳被秦军用剪刀细心地剪掉了头尾,不知那家伙用了什么香料和许多的朝天椒,卤得鲜香美味,豆子一抿就烂。小龙虾尾更是香辣入味至极,又没有了大虾头的累赘,一口一个,丢嘴里嗦完了汤汁儿再咬出虾肉,那叫一个鲜美。两丫头一边用手慢慢剥着吃,一边侃大山。不一会儿功夫便吃得满手红油,嘴唇也被辣得通红,刚好就着桌边的冰糖水解辣,这下倒也不怕上火了,可以敞开了吃。
“真有味!高,实在是高!你家秦军这手艺不是盖滴!”柯红吃水不忘挖井人,舔着手指称赞着。被晓月用胳膊肘重重拐了她腰窝一下,逗得她一阵狂笑。“下午该抓你去跟我钓虾、刷虾壳子,几大桶刷得累得我要死,你尽吃白食!”晓月瞪着柯红道。
“我靠,你可拉倒吧。我才不要去当电灯泡。你可真有口福啊,哪辈子修来的?我怎么就没找到个厨师啊?苍天哪,赐我一个厨师吧?”柯红夸张地伸开双手,满脸妒忌地喊。“是是是,还不就是看上了他这点手艺,才答应他的吗?”晓月敷衍道,她早已厌烦死了每天煮饭烧菜的任务,厌烦这熏人的柴火大锅灶。可事实何止是这锅灶令她厌烦啊?
这村庄、这田涧一切的一切,都让她厌烦。春播,她害怕水田里的吸血蚂蟥、恶心那将手指头泡得皱巴巴的臭稀泥;秋收,她痛恨那刺人的麦芒,弄得自己浑身发痒。更不消说还有那似乎永远也割不完的稻子、摔不完的稻粒、捡不完的豆子、刨不尽的野草……她粉红的手掌已被磨出了七八块大茧子,手背的皮肤也开始变得粗糙不堪。香喷喷的少女眼看就要变成满身汗臭的农妇,她急不可待地想要尽快逃离这沉重的劳作。
人人都说田园生活诗情画意,是人性的返璞归真,农业是第一生产力,可是又有几个人愿意回归农村养殖种地呢?弟弟一鸣曾告诉她说,外面大城市里,常有一大堆一大堆的人买了门票跑到生态农庄里面去,为的是体验挖一挖农庄主刚刚雇人埋到土里去的红薯,又或者抓一抓刚刚从菜市场买回来放到水池里的塘虱鱼。可是你真正叫这些人到乡下来免费让他挖一天红薯、锄一天草或者插一天秧,外加供吃供喝,恐怕都没有人愿意来。
晓月是谷家的长女,得了父亲的遗传,足足一米七的高个儿,梳着两条齐肩短辫,身材微胖,幸运地长了一身晒白皮——人家姑娘是一晒就黑,她却越晒越白,有时被晒得厉害了,也只是皮肤变得粉红,过后也不像常人一般会由红变黑,依旧是那么雪白。晓月自小不爱读书,不似弟弟一鸣那样聪慧。勉强上完初中,便一直在家务农。和一群村姑走在一起,活像鹌鹑蛋窝中的一粒鸽子蛋。
柯红比她小一岁,是她同班同学,两人从小一块儿上学,又一块儿辍学务农。柯红皮肤偏黄,个子矮小,五官却生得很是秀丽,剑眉杏目,一把大辫子顺着脖颈垂到胸前的腰际。在柯红眼里,晓月就是这村里的金凤凰,嫁个城里人算什么?嫁个厨师算什么?就算嫁个城里的公务员也是足足配得上的。自己就没这么好命了,爹妈没生个好皮囊,个子又小,只期望以后能找个勤快又能干的后生,家里条件再稍微好点,就知足了。
晓月是知道自己长得还算不错的——吹捧听得太多,自己的眼光也就越来越高。远近许多媒人都来提过亲,父母说尊重她自己的意见,她总借口自己还小,不想太早结婚,一个也没有答应。晓月不好意思跟人说自己其实是想找个城里人。她怕人说她忘本,说她想攀高枝儿,说她虚荣,连和她最好的柯红,她也不敢说,走到遇上秦军。
那傻小子就那么直愣愣地拎着几盒麦片、水果,带着媒人就来了。幸好媒人是请的村里嫁出去在瑞城民政局当厨娘的宋三姑,这才没被晓月父母当作无赖给赶出去。
当时据宋三姑介绍说,秦军家住在瑞城的城东,有一栋祖宅。秦军自己呢,也算争气,早年考了个厨师证,在瑞城宾馆里做帮厨,自己也能帮师傅炒些小菜,手艺很好。前一段时间宾馆被收购,他暂时待业在家。虽然一时没有了固定工作,但他有一门厨师手艺在手,到什么时候也不用为吃饭发愁。最重要的是,秦军的父母与秦军他哥嫂一家人,同住在城东的祖宅,早已为秦军在福民新区另买下了一套商品房给他结婚用。也就是说,出嫁以后,晓月不光成了城里人,不用再劳苦种地,更不用担心与公婆相处的问题。“您看我们秦军长得几好?浓眉大眼的,个子几多长?好多妹儿喜欢他呢,他都看不上,专门托人找到我,来您家提亲呢!”秦军羞得满脸通红,低着头抿嘴笑。媒人毫不忌讳地夸夸其谈:“最重要的是您看这家庭条件多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您家闺女这条件,肯定是往街上找嘛,哪里能找那些乡下的?这秦家还有长兄主动承担养老人的责任,以后小夫妻俩只消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在乡下去到哪里去寻这么好的人家啊?”
凭心而论,婆媳关系确实是婚姻生活中最最常见、又最最难处理的关系之一。
瑞城人崇尚孝道,尤其在乡下,几乎都是几辈人一大家子一起住,极少有分家的情况。是以家家户户都常有婆媳纷争的苦恼。
老少两代女人,突然走到一起生活,因为陌生、因为没有感情基础、因为各自在这家中的存在感和话语权等等等等,各自都觉得自己十分有理、万分委屈。恨不能离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才好呢。
不消说晓月对这门亲事是极满意的,她在心里想着:“哪怕这小子没长这么帅呢,再更丑一些呢,我也是愿意的。”傻丫头的愿意都溢出了言表,虽然面对媒人和父母“你觉得怎么样”的问询,她只低着头“嗯”了一声就转身跑进了闺房。但那一声重重的“嗯”回答得很肯定,让一直拘谨地坐在堂屋一角的秦军不自觉露出了微笑。
这是秦军第一回跟媒人上门相亲,心里半点把握也没有。自己一个无业青年,被媒人吹捧得天花乱坠的,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自从那次在巴士上意外遇见这姑娘,秦军便上了心,当时便鬼使神差地尾随晓月下了车,又远远跟着她走了大约半个钟的山路,一直见她进了家门,才暗暗记下地方,再去找人打问。又几经周折,托了哥哥帮忙找人打听,才终于找到宋三姑保这个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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