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相知

第411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1/1)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411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你不承认也不行。”莫露西冷笑:“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大不了我们一拍两散,反正我现在十八线,也没什么前途,而成熙就不同了,大好前途,总不会为了这种事葬送自己的事业吧,嗯?”

南枫开始觉得,这件事不是偶然了。

她对成熙一直挺感兴趣的,一开始南枫还以为她只是沉迷成熙的美貌。

是她低估莫露西了。

成熙很暴躁,他捏住莫露西的领口差点把她提起来了:“视频在哪里,拿给我看!我说过我和你什么都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敢做不敢认!成熙,既然你不承认那我们就鱼死网破!”

“那你就发,我没做过我就不怕,最多就是我喝多了被你带回你家”

“好,既然这样我就发,我十八线我怕什么”

莫露西说着就拿起手机装模作样发微博。

“成熙!”南枫忍无可忍:“别闹了!”

成熙回头委屈地看着南枫:“张静桦,我昨晚真的喝多了,但我敢保证我和她什么都没发生,我不是你想的那么滥交”

“现在说这个有意义吗?”

“当然有意义!”

南枫不想纠结这个:“莫露西,你想要资源可以,但要慢慢来,你先把照片删掉,既然我答应你了,就一定会做到!”

“我做了女主角,玄风传杀青了,照片就删掉。”莫露西咬死不松口:“我不跟你们讨价还价,话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反正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莫露西已经是一副无赖的嘴脸了。

成熙快被气的爆炸,要不是南枫拦着,他都要揍莫露西一顿了。

“滚出去!”南枫打开门把他推出门口:“你就站在这里等我出来!”

好不容易把成熙弄出去了,耳根子也清静了一点。

南枫开始跟莫露西好好谈,她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莫小姐,如果女二”

“没得谈,女主。”

南枫叹着气:“我们成熙都不一定是男主角。”

“他是不是男主角我不管,我只要我是女主角。”

“那,视频能不能给我看看?”南枫犹豫着。

莫露西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尺度太大了,属于隐私,你放心,不到万不得已我绝对不会放出来,也不会给别人看,毕竟对我也不好。”

南枫紧盯着她的脸,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被她尽收眼底。

她判断,视频不一定有。

她又看向床铺,床上并不乱,床单都是平整的。

也许,并没有发生过什么。

成熙醉的人事不知,说不定只是被莫露西讨到便宜拍了照片而已。

南枫垂下眼睛,妥协地说:“那我尽力,不过莫小姐,照片你千万不要”

“你放心,”莫露西见南枫松口了,喜不自胜:“我答应你了,不过你什么时候给我回信?”

“三天,怎么样?”

“张经纪够霸气!”莫露西高兴地说:“那我就等你的消息了。”

南枫走出莫露西的家,成熙正蹲在门口,听见门开的声音,他立刻抬起头来。

南枫走过他的身边,说了一句:“还不走?”

芭了芭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一个特技演员疯狂整活很合理吧
我一个特技演员疯狂整活很合理吧
接连被十六个剧组拒绝后,陈飞坐在横店影视城门口,陷入了沉思。来横店前老爷子曾告诉过他,身为一名特技演员,只要身怀绝活、敢打敢拼,那就肯定不用发愁会没戏可拍。 可在不断碰壁后他却发现,在这个看重颜值和人脉的时代,一张帅脸和一个好爹带来的效果,其实是要远远超过 “身怀绝活”和 “敢打敢拼”的。可他陈飞有什么呢?帅倒是有了,但他没个好爹啊!难道让他也学着那些女群演到处拜干爹? 他这路也行不 “通”啊!
冥夜冷月
和离后,搬空半个京城去流放
和离后,搬空半个京城去流放
长信侯府嫡女夏星儿,奉母命嫁给大将军之子赫连致,大婚当日边关传来战报,南夷来犯,赫连致奉命带兵增援,一走就是三年,夏星儿在家上孝敬公婆,下友爱弟妹,等来的不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而是一封和离书和整个长信侯府抄家流放……
九月婧
我!反派家主,开局暴揍舔狗儿子
我!反派家主,开局暴揍舔狗儿子
【无后宫+无女主+就是干+无敌+杀伐果断!】 好消息穿越了,还穿越到玄幻小说世界,成为战力天花板。 坏消息反派之父——大反派! 关键膝下独子还是舔狗,从舔狗进化成死舔狗后,还连累了家族! 严忘:这可不行啊! 【叮,宿主决定弃守边疆,得到一次无量级十连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读书人克星——大荒囚天指!】 【叮,恭喜宿主获得天骄抑制器——吞天魔功!】 【叮,恭喜宿主获得阖家欢乐异空间——人皇幡!】
是七夏童鞋
穿成恶毒女配,当绿茶这么有趣?
穿成恶毒女配,当绿茶这么有趣?
她意外发现自己竟是话本里那个抛弃真爱、恶贯满盈的恶毒女配,结局凄惨,被女主的舔狗追杀到死。 但脑海中的神秘声音告诉她:洗白自己,抱女主大腿,活下去! 她邪魅一笑:洗白?恶毒女配哪有那么容易洗白?不过,既然剧情我都知道了,这不就是老鼠掉进了米缸?
佚名
乡村:从小河边开始崛起
乡村:从小河边开始崛起
他今年不过二十四岁,却看起来格外瘦弱,因为他曾经在工地干活出了意外,伤了子孙袋,干不了重活。 回村之后,他受尽嘲讽。 背地里村民都叫他公公、太监之类的,这是他一辈子也摆脱不了的耻辱。 但他没有办法,父母早亡,他还有一个妹妹需要抚养。 平日里只能去河里摸摸鱼,改善一下伙食。 直到这天,他靠近了一条河流,发现有人溺水,几乎是下意识,他下水救人,却不想他被河水吞没。 再睁眼,他的伤好了,不仅如此,体内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