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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844章 小分身煜地
这首诗脍炙人口,大家应该都知道。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这是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
高中时期喜欢诗词,主要受语文老师影响,他是一位儒雅的人,读课本里的好段落时,神态如痴如醉,还在诗刊杂志上发表过作品。
语文老师属于内向的人,在家里是耙耳朵,但是当他站在讲台上时,有一股难以言表的男人魅力。幸好他长的不帅,而且看起来是木讷的中年人,否则会迷倒一大片。
高中时的英语倘若再好一些,本王很可能选择读文科,高考语文125分,数学134分,英语刚过及格线,只有94分,三个科目成绩总分353,百分制只有78分多一点。
学不好英语并非记忆力不行,像《孔雀东南飞》和《出师表》,这么长的文章,理解其意后轻松就能背诵。
数理化公式定理,各种需要强记硬背的都没问题,学习兴趣和语言环境是关键。表音文字初学简单,但内在逻辑性不强,深入下去后难以产生兴致,除非有语言环境达到熟能生巧。
本尊的五音尽管不大全,多多少少给煜地留了一点艺术细胞,既然他有做歌手的兴趣,有志者事竟成,相信他能成为努力型歌手。
煜地努力学习的同时,一个多月时间,身边发生的故事可不少。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在乎的不是目的地,而是沿途的风景。
人在路途,一路风景,一路清欢;一路清醒,一路释然;不念过往,不思将来;愿今后的日子,阳光清澈,世事皆温柔。
本王读过这样的句子,人生就是一场体验,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心胸释怀,不纠结过去和未来,就无所谓选择的对错。
煜地是本尊灵魂深处的另一面,人是复杂的智慧生物,在人生的道路上,思维和情感面临许许多多的选择。
小分身煜地,一定程度是独立的个体,希望他真诚面对遇到的人,去感受智慧生物的情感。
“煜地,学的真快,今晚咱们在台上合唱一首嘛!”
煜地自弹自唱,属于业余水准,旁边的楠雁给满了情绪价值。
元婴境的煜地,可以不吃不喝不睡,唯一对他有用的是灵气,能用来修炼恢复消耗的灵力。
当夜晚降临时,煜地会一个人去小酒吧,喝喝灵酒,看看表演,一来二去,成为了几家酒吧的常客。
阆苑州出产的低度灵酒,最便宜的要200隋分,在成都的小酒吧至少卖880华夏币,多金的煜地无疑是优质客户,深受酒吧老板们的喜爱。
唱歌的爱好,让煜地认识了不少酒吧歌手,男男女女都有,楠雁是其中之一。
“没那水平吧?”
煜地有自知之明。
“怕啥?你是喝酒的客人,到时候我邀请你,你跟着我一起合唱,好不好嘛!”
楠雁是科班出身的姐姐,或者也可以说是妹妹,因为煜地的年龄着实不好确定;像曾经的方菲和颜丹丹一样,楠雁是酒吧跑场歌手,已经干了好几年。
煜地待人坦诚大方,年轻长相不赖,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在楠雁的眼里是潜力股。
楠雁偶然遇到煜地的声乐老师,了解到煜地专门请人上课,私下表示想重温读书的日子,言道两人一起学效果更好,煜地没有拒绝。
“选首歌先练一练,太难听的话,会被客人喝倒彩。”
几次私底下接触之后,楠雁对煜地越来越有好感,见煜地答应了,心中暗自欢喜起来。
两人选了一首煜地会唱,难度又不高的歌曲,约定午夜后,客人二麻二麻的时候再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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