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第六百五十一章 《观刈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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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六百五十一章 《观刈麦》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五万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这首诗词很长,远比捕鱼词长。

高琦写的是渔夫,而朱钧写的是农夫。

大致的意思是: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

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

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儿童手提壶装的水,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

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

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

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穗,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

因为缴租纳税,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

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从来不曾从事过农业生产。

一年领取薪俸五万石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内心感到惭愧,整天也不能淡忘。

一首诗词,将农人的可怜和悲哀写的淋漓尽致。

特别是那两句:“吏禄五万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更是让人对朱钧不由的生出一股钦佩之情。

若是换做别人,还有可能是装的,可朱钧从来都没有欺负过百姓,相反,他对待百姓那是出了名的好,受过他恩惠的百姓,不下十数万。

在凤阳,哪个百姓不说吴王的好?

吴王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让人心服口服!

朱钰念着朱钧的诗歌,脸上露出了欣慰之色,“好啊,真的太好了!”

他这个弟弟,有菩萨心肠,有金刚的手段,实在是太好了。

马大国文化一般,可从旁人震撼的表情中,便得知,这首诗歌,远胜过那首《捕鱼词》。

宋廉等人说不出话来,都被朱钧诗歌的意境所带入。

高琦更是眼神复杂,他自问自己心怀百姓,今日对比朱钧,却发现自己过于狭隘了。

“本王这首诗歌,可能比得上你的《捕鱼词》?”朱钧淡淡问道。

高琦叹了口气,“吴王殿下心怀百姓,草民服了!”

“是服了还是认输了?”

“既心服,也认输!”高琦自嘲一笑,“写了一辈子诗词,却无一首抵得上殿下的《观刈麦》,今日得见,才知道自己坐井观天,吴王之才,高琦服了!”

话落,众人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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