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天子元从

第592章 微服私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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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592章 微服私访

一年还得服二十天免费正役,这还只是明面上的,实际上负担哪止这些,朝廷的租调正役要服,州里也会派役征收,县里也要派,甚至乡里都还经常要收个费派个活,吃不消。”郑老汉摆手。

倒不如给贵族们做佃户,干脆连户籍都不入,也就免了那些租调正役,虽说乡里也还会有些摊派是逃不掉的,起码大头不用拿了。

“给朝廷交租,或是给贵族交租,还不都是交租。”

老汉甚至觉得给地主家交租更划算,因为地主家收租,是按你佃租的地来分成,哪怕分成拿的多些,也是按亩来分成,但朝廷收租调征役,却是按丁,有几丁就征多少,管你家有多少地,地多地少又不影响,

隋末国初那些年,好些良民课户为了逃役避赋,甚至都直接砍伤自己手脚,以此避役逃赋,现在上下两村里,还有不少这样的手脚残疾的人,称为福手福足,当年要不是自断手足,去了辽东,或是被征入军中去镇压流民,只怕早就没了。

老汉这些话,对李世民冲击挺大,虽然这些情况他是知道的,但亲耳听到说起,还是不一样的。

而年轻的太子殿下,更是被震的有点目瞪口呆,他总以为唐灭隋,统一天下,很伟大,百姓应当也过的很好,尤其是如今都斗米二三钱了,许多人就说大唐如何伟大,皇帝如此英明,这是盛世了。

他没想到,盛世下的百姓,原来是这样的想法。

“我听说这两年朝廷屡败蕃胡,边疆有大量的田地可授分耕种,朝廷也鼓励百姓移民边地宽乡,一丁起码也是百亩地,甚至还有路费、安家费,过去耕种不仅均田,还有种子农具等无息借贷呢·······”

老汉看着承乾,笑道,“你是粮铺的小伙计吧,少见识啊,谁愿意去边疆啊,那跟流放有什么区别,别说一地分百亩地,就是分千亩地我也不愿意去,那些边疆的地就算分的再多,能有命活下来吗,能安稳吗?

这是哪,这是长安,这是樊川,这里多好,就算做佃户,那也是天子脚下,突厥人再厉害,也顶多兵临渭河,可没有越过渭河,打到咱樊川来。”

除非万不得已,还真没多少人愿意去边疆移民,现在朝廷也主要是招募靠近边地的一些穷困百姓,或是一些原来的奴隶、部曲放免后,将他们迁移边地,又或是招募一些光棍汉等去屯田垦荒,并不强制他们落户的,顶多相当于去垦荒打工。

真正愿意去边地的,其实反倒是那些豪强大户们,派支房庶出等过去开荒,但人家条件可比普通百姓强的多。

“前朝末年,我从泾州一路逃到樊川,这流民逃荒太苦了,移民边疆好不到哪去,出门万般难啊,哪怕老汉我现在这里仅是个佃户,仅有草屋三间,可起码有个立身之地,有妻儿家小,有人活计,”

跟郑老汉东拉西扯的聊了许久,

最后李世民很沉默,太子则被深深震撼,武怀玉倒是习以为常了。

勋戚豪强地连阡陌,但许多百姓却无立锥之地。

更惊人的是,到如今,长安这样的天子脚下,京畿之地,仍有大量的百姓宁愿做贵族豪强的佃户、部曲,依附于他们,也不愿意入籍编户,甚至二三十亩地的授田都不愿意要,

理由也是很简单,入籍成了良民,也就成了课户,负担反而会更重。

所以大家宁愿做逃户,做佃民,也不愿意做良民。

之前清理寺田,倒是有一大批原寺庙的佃户、部曲,运气好,分到了不少田,成为主户,或是拿到永佃权,成为客户,他们不管是分田还是永佃,地都分不少,

这些人挺让郑老汉羡慕的,但也只能说人家运气好赶上了。

“我们现在就盼着这里武相公家接手后,以后这里能跟香积寺武家堡那边一样,租子还能降点,甚至还能带着我们养猪养鸡什么的多赚点,家里姑娘小子要是还能被武家看中,去他们作坊做个工或是学个啥,以后也有个饭碗。”

李世民带着承乾,又去跟一些村民聊了聊,

大致都跟郑老汉说的差不多,这上下两村三百多户,确实以前都是些外乡流民,所以杂七杂八的姓,郑王任刘杨王张的各家姓氏都有,大家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心思,就愿守着这樊川小江南,守着这蛤蟆滩,因为这里只要肯下力气,总是能填饱肚子的,这可是旱涝保收的沃土肥田,下的力气总有回报。

闲时还能去终南山扛木头烧炭等赚钱粮。

什么边疆移民之类的,谁爱去谁去吧,反正他们才不愿意去受这个苦遭那个罪,

就在这里好好生活着,养育大孩子,然后修几间房,为儿子娶妻把女儿嫁出去,这辈子也就到头了。

眼看到中午了,郑老汉还很热情的招呼武怀玉几个,说请他们去自家草棚里吃个便饭呢,郑老汉当年从泾阳逃荒,妻子饿死半道,父母和一个娃也饿死了,后来卖掉了个丫头换了点小米,才让他和一个儿子活了下来。

到了樊川后,他搭了个简易的窝棚,然后给地主干活,任着忠厚勤快在这里立住脚,后来他用两斗小米带回来一个死了老公的流民女人,那女人的公婆收了两斗米,便让他把女人带走了,一个男孩被留下,但丫头让女人带着跟他。

郑老汉也没嫌弃,高兴的把女人和小丫头带回自己草棚,凭着辛勤的汉水,他后来成了地主家的佃户,佃到了稻田,从开始的牛马耕具甚至口粮都用主人的,只能分极少的粮,到后来慢慢的置办起各种家伙事,分成也渐多。

他和女人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转眼也已经是十几年过去了,他老了,四个孩子都养大,他的小草棚也变成了带院子的五间草房,甚至还有头自己的耕牛,

前几年给老大娶了妻,去年又给老二说了亲,女人带来的丫头也都大了,老汉正张罗着为她说个好人家,要想寻个好点的人家,就得有些像样的陪嫁才行,

所以郑老汉现在很期盼新东家武相公家,能够继续让他佃种原来的土地,他甚至还想多佃一点地,也期盼着田租能降点,或者说到时向武家抓几只小猪崽,跟武家堡那样不用给猪崽钱,拿猪圈粪抵充······

“粮价越来越低,今夏斗米二三钱,这么些年从来没有过的啊,收的粮要交租,要留口粮,本就剩余不了几个,粮价这么低,哎,换不到钱,开支也难,我寻思着,不如种一二亩红薯,多养几头猪,听说武家的猪崽,养大了他们到时回购,价格都还可以,一年下来,比种地卖粮要强多了。”

李世民对于郑老汉的热情邀约,倒是笑着应下,

郑老汉家所在的上村,离庄子很近,整个村子一百多户,有好几百口人,整个村子挺简陋,多是草棚和简陋的靠山窑,

村民们的衣服基本是打着补丁的,夏天基本光着脚,孩童们更许多光屁股的,村子里的卫生条件也不怎么好,

武怀玉跟李世民倒是很淡定,承乾却是很不适应脏乱差的村子。

老汉请吃饭,其实也没特意请客,家里有早上煮的粥,加了许多红薯的粥,小米没多少,多半是红薯,还有点早上蒸的玉米窝窝。

郑老汉让他女人煮两个菜,其实就是水煮蔬菜,数样蔬菜简单的摘一下,一锅煮熟,最后撒了点盐巴,非常原汁原味,当然也不可能有什么蘸料。

“家里也没啥能招待的,将就一下,”老汉笑道。

老汉一家人挺多,四个儿女,夫妻两人,加上娶进门的儿媳妇,还有两个孙子孙女,整整九人。

十分简陋的饭菜,但他们却吃的很快。

李世民拿起个玉米窝窝啃起来,很干很糙,承乾也拿起个吃了几口,却噎的难以下咽,

怀玉给他舀了点煮红薯粥里的汤水递给他,承乾赶紧猛喝几口,这才把那粗糙的窝头顺下去。

“这玉米窝头怎么跟我以前吃的不一样?”承乾问怀玉。

“这窝头里添了碎玉米叶和玉米棒子。”

“啊,加这些做什么?”

李世民有些无奈的看了眼儿子,“加豆面或是糯米粉的窝头,那不是穷人寻常吃的,那些还加糖加红枣干的,那更是贵族的点心,普通百姓家的窝头就是会加碎玉米叶、棒子的,这样更省粮也更饱腹,有的还会加点糠麸在里面,就是吃起来很干,不好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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