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大佬流放后,全宗开启火葬场

第364章 强取豪夺 (为纪棠小天使礼物加更)(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364章 强取豪夺 (为纪棠小天使礼物加更)

承露神君听到帝瑶光的话语,顿时愤怒起来。

她和帝瑶光交恶,便是因为自己的丈夫。

她承露神君出自于神族,并且还是神族嫡系, 从灵君到神君,她击败了神族男儿和女子。

她天赋出众,修炼速度快,悟性惊人,实力超群,更是不可多得的美女。

以她的身份地位,想要嫁给她的男人不计其数,可偏偏昔日宣山那边的一位俊秀男子被她看上,却不愿意娶她。

别人不知道,但她却是知道的。

宣山便是帝瑶光昔日所在之地。

并且,人皇神农不仅仅是人皇,更是以人族身躯蜕变成神族,并且在神族诸多种族里排名前列。

宣山也是属于神族一脉,宣山主人是帝瑶光。

帝瑶光的帝女桑在宣山,一直被宣山神族的人照看着。

而宣山神族昔日有一男子,通过帝女桑攀爬到九重天穹去,还得到了一位强者传承,那男子改名为——池天赐。

池天赐得到强者传承之后,一改孱弱神躯,神力凝聚无比快速,更是连身躯都变得庞大壮硕,又拥有了一张刚毅的面庞。

池天赐为了感谢帝女桑,便日夜照料帝女桑。

承露神君在一次偶然经过宣山,看到了池天赐,便一颗心扑在了他的身上。

她率先表明心迹,自以为池天赐会选择娶她。

却没想到,被池天赐给拒绝了。

后来,她得知池天赐有一个盲人未婚妻,便派人杀了她。

她以为未婚妻死了,池天赐便能够嫁给她,毕竟一个盲人罢了,没有修为,没有神力,还天生残疾,怎么比得过她啊?

可,池天赐知道后,无比愤怒,对她大打出手。

承露神君也很愤怒,她能看上池天赐是他的荣幸,竟然还不知死活对她出手,简直活腻了。

承露神君用了数百招击败了池天赐。

以往,承露神君和人交锋,没人能挡住她三十招,而池天赐挡住了百招,这让她无比满意,觉得不愧是她看上的男人。

而后,又知道池天赐才修炼数年,年龄比她少了一千岁,让她更加想要娶他了。

没错,是娶他。

既然池天赐不识好歹不肯娶她,那么便只好她来娶他。

原以为她娶他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却没想到池天赐依旧拒绝了。

她只好用宣山,用池天赐的父母威胁于他。

没想到帝瑶光会出来阻止,更是直接杀入他们神族,让他们神族损失惨重。

后来,人皇神农忙于精卫的事情,加上和帝瑶光交恶。

并且,还有强者偷袭帝瑶光,让她差点陨落。

她便是趁着帝瑶光奄奄一息的时候,大举进攻宣山,屠戮宣山神族,最终一把火烧了宣山。

而池天赐为了救帝瑶光便牺牲自己嫁给她了。

可是,这数千年来,他们夫妻的感情也不是很和睦,因为帝瑶光始终是横亘在他们夫妻之间。

君木木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惹到假千金,你要到倒霉了
惹到假千金,你要到倒霉了
老爷子的奠堂上,她的衣物被夫人扔在了外面。 夫人说:“生前老爷子最疼你,如今你竟然连老爷子葬礼都不露脸,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我们的女儿。” 是的,她是假千金,当年真千金病危,夫人听说收养她能为真千金求福,没几年,真千金真好了。 夫人也没把她赶出门,一直当亲生女儿养了15年,但传闻她烂泥扶不上墙,竞做肮脏事。 可事实真如此吗,她默默整理完爷爷的遗物,恭敬的朝着灵堂的方向磕了三个头后起身面向他们一家说
佚名
女总裁的贴身高手
女总裁的贴身高手
“乖徒儿,下山去吧,师傅给你定了门亲事,是个大美女,便宜你了!”师傅卷款跑路,林辰悲愤下山找自己的未婚妻,然而还在路上就被一美女给拖走充当冒牌男友,更关键的是,这女人和未婚妻长得一模一样?
8难
李舟君苏楠
李舟君苏楠
李舟君穿越成为仙门山主的第四十年,终于得到一个和谁都能五五开的系统。 你是隐世不出的万年老怪? 我和你五五开。 你是风华绝代的绝世仙帝? 我和你五五开。 你是令人闻之色变的魔头? 我和你五五开。
春风要开心
洪荒:我东皇太一,娶妻后土
洪荒:我东皇太一,娶妻后土
关于洪荒:我东皇太一,娶妻后土:(洪荒,系统,不圣母,杀伐果断)一个妖族东皇,一个巫族后土,命中注定的死对头,有一天却突然走到一起,这是什么神仙眷侣?!鸿钧:太一、后土很般配是怎么回事?!三清:后土可恶,太一卑鄙,凑到一起怎么破?!西方二道:老师救命啊,太一、后土两口子打到须弥山了。
我是年大人
摆烂重生:全家只有我是炮灰陆早早李简安谢洄年
摆烂重生:全家只有我是炮灰陆早早李简安谢洄年
从小到大她都觉得自己和这个家格格不入! 一朝身死,被一辆超速还酒后行驶的大货车当场撞成一摊肉泥,灵魂飘在半空三米高,看着自己这副惨不忍睹的死状。 她才知道原来全家都是大主角,只有她是小炮灰。 龙傲天的爸,大女主的妈,霸道总裁的哥和平平无奇的她。 本想着死后上天堂就解脱,结果却意外重生回一个人拿到DNA检测报告当天......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