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死遁后被反派大佬盯上了

第707章 电竞大神的慵懒队友(45)(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707章 电竞大神的慵懒队友(45)

“你一流大学毕业生,当保安合适吗?”傅旭陌忍不住吐槽,“旭炎上了大学,不会玩电竞。我爸准备安排他去管理分公司,你先跟着我干,到时候由你负责帮旭炎。”

“哦,炎炎这么早就要开始工作了?好的好的,帮炎炎这事交给我了。”

这么决定后,几人意识到了这个比赛的重要性,要是获得冠军还好,要是没得,那不就会被误解成失败了太丢人,所以解散战队了……

然后,在对战星河的当天,在场的主持人和观众,都感觉到不凡杀气腾腾的,而且异常亢奋。

“呃……看来不凡今天的状态很好呢。星河有没有感觉到压力呢?”

星河的队长拿过来话筒,咽了下口水,“大概……有吧?”

星河集体感觉到压力山大,之前不凡都很佛系,怎么到了他们这儿,“杀气”这么重,难道星河哪儿惹到他们了?

能走到这儿,战队还是有点实力的,这是不凡今年第一次和别人进行团战。云奚和傅旭陌赢了,但另外两局输了,目前比分2:2。

团战如林浩猜得那样,星河压根没有配合可言。

最后不凡进入了总决赛。

另外一边,超凡则是很吃力地挺进了决赛。

决赛当天,云奚拉着傅旭陌的手,捏着对方的指尖。

“紧张吗?”傅旭陌压低声音问着。

云奚摇头,他有什么好紧张的,只是单纯想和傅旭陌亲近而已。

似乎是看出了云奚的无聊,傅旭陌微微俯身,凑到对方耳边说道:“比赛结束,来点刺激的吧。”

云奚“?”

主持人请双方战队上场时,云奚仍旧没搞懂傅旭陌那句话的意思。

“终于在决赛场上见面了。”俞祺笑着打招呼,然后抬了抬下巴,“你们认真点,我想知道和你们的差距。”

主持人觉得这局比赛绝对很有看点,毕竟俞祺之前是不凡战队的人。

比赛开始时,因为不凡总是由傅旭陌拿首胜,所以超凡这边俞祺主动提出让他先来。

但坐到电脑前,俞祺无语了,不该是傅旭陌吗,怎么是云奚啊。

“不是傅旭陌来吗?”

云奚摊手,“我们从来都是随便来的,没规定必须要陌哥第一局出场。”

俞祺咬牙,好像确实是这样的,但他就是想和傅旭陌认认真真来一局,知道与对方的差距。

可偏偏云奚知道俞祺的想法,主动提出第一局比赛。

这次云奚没有像往常那样速战速决,俞祺的操作还是很可以的,大概是因为是男主,所以进步很大,云奚可不想翻车。

傅旭陌坐在选手区,指尖轻点膝盖,他相信云奚的实力,可看着云奚极其认真地盯着电脑屏幕时,他有些心情复杂。毕竟云奚从没有这么认真地看过他。

‘所以……游戏比我重要??’

他开始认真思考,他和游戏比,自己差在了哪里?

坐在电脑前的俞祺精神高度紧张,自从游戏开始后,他就一下都没有打到云奚,对方速度太快不说,还是专门玩的暗杀流。

中二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离开豪门后,假千金轰动全球
离开豪门后,假千金轰动全球
沈鹿曾是沈家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转眼她成了被抱错的假千金。 真千金携亲子鉴定归来,沈鹿成了整个玉城的笑话。 沈父:“给你一百万,你离开沈家,我们已经仁至义尽!” 沈母:“我是想留下你的,但思思在外面吃尽苦头,你的存在,就是扎在她心里的刺。” 沈大哥:“你享受了这么多年沈家千金的生活,这是你欠思思的,把你的保送名额给她,我们可以既往不咎!” 沈家人的态度变化,在沈鹿的意料之中。 只是,她没想到,她传
云七七
造化神帝
造化神帝
天才被废,偶获至尊神鼎,万千造化。 任你天骄,仙帝,剑神,焉能接我神鼎之威! 一人一鼎,踏上登天大道!
星火重燃
狂龙入世,开局遭遇绝色未婚妻
狂龙入世,开局遭遇绝色未婚妻
身为玄龙门传人的苏逸从乡下来到城里报恩,寻找名花,以古法碾压武道强者,以医术冠绝通天。 万花丛中过,只取万紫一点红。
佚名
妈咪轻点虐,渣爹又被你气哭啦
妈咪轻点虐,渣爹又被你气哭啦
三年婚姻,却被污蔑害死薄瑾御的孩子,八月孕肚被薄瑾御亲手灌下堕胎药,导致早产并被丢出薄家。 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为顶级神医,追求者无数。薄瑾御却强势的将她逼至角落,“那两个孩子是我的亲生骨肉?”沈宁苒笑了笑,“错,你的亲生骨肉已经被你自己亲手杀死了。”薄瑾御将DNA检测报告拍在沈宁苒面前,拿上户口本。沈宁苒,“去哪?”“复婚。”
乐希
穿越七零:我靠拳头成女村霸
穿越七零:我靠拳头成女村霸
我穿越到70年代,但我是满级大佬。 本想以普通人的身份躺平过点小日子。 奈何有一个游手好闲的爹、上房揭瓦的弟、还有穷困潦倒的生活, 没一个能让我躺平的。 我只能动手改造。 最后,爹和弟都被揍老实了,我也成了当地一霸! 不服是吧? 那就揍到你服为止! 主打一个不服就干! 某天,村霸看上了城里来的小白脸知青。 只是撩到一半又不撩了。 被某知青红着脸堵在了山脚。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