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小说主角叫苏寒萧雨慧

第2912章 态度强硬!(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2912章 态度强硬!

凤凰王朝,扔下的全部都是七品爆珠吗?

不!

这怎么可能?

凤凰王朝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七品爆珠?

他们扔下的,全部都是二品、三品,乃至于四品的爆珠啊!!!

到底是扔出何等级别的爆珠,那要根据战场而定。

云海王朝那边,若有仙王境存在,却又击杀不了的话,那毫无疑问,就是一枚三品爆珠。

若有仙君境,甚至是仙皇境存在,凤凰王朝战兵不敌的话,那就是一枚四品,活着五品爆珠!

几乎没有想象中的短兵交接,两军一旦碰面,那就是直接一面倒的屠杀!

爆珠之威,在凤凰王朝的手里,诠释的淋漓尽致。

无数势力,眼馋的要命,更是震惊的要命!

他们难以想象,这凤凰王朝,到底是哪里来的这么多爆珠?

就算那些低品级的爆珠数量不少,可也没有多到这种程度吧?

……

仅仅是三日之间,凤凰王朝,就占据了云海王朝近半的境域。

他们所过之处,爆珠的毁灭力也是跟随肆虐,大量的城池都灰飞烟灭。

此时此刻,所有原先在云海王朝的散修,近乎都已经撤离出去了。

银月商行、星灵商行、金山商行这些生意人,以及诸多的小商小贩,也都是撤离了出去。

笑话,不赶紧走,难道还要在这里等死啊?

凤凰王朝,完全就是一条疯狗,见谁杀谁!

管你是不是云海王朝的人,只要还在云海王朝境域,那就算你倒霉!

若非如此,又岂能扩张的如此之快?

要知道,云海王朝可是堪比顶级皇朝的存在,他们所占据的境域,比不上当初的紫衫皇朝,却也足足有五千万里啊!

而今,近半的境域被夺走,旗下十几个王朝,数十个灵朝,归降过半。

凤凰王朝的战兵,以极快的速度增加。

大量的仙晶矿脉,正在从云海王朝手里流走。

这简直就是横扫!!!

……

春年,还有五天左右,就过去了。

但云海王朝这里,可不太平。

凤凰王朝打乱了以往的节奏,根本不管什么狗屁的规矩不规矩了,大杀特杀!

血淋淋的战场,似乎是在朝着所有势力宣告,敢惹我凤凰王朝的,都要死!!!

云海王主,最终也没有再出面。

云海仙尊,以及那两位彼岸帝朝派遣出来的仙尊境,也是在与鹏飞仙尊两人碰面的瞬间,便是立刻退离。

气势汹汹的到来,灰头土脸的离去。

形容的,就是云海仙尊三人。

因为他们到来的时候,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故意的,他们正好看到了……

鹏飞仙尊,以及傀儡老者的手里,都在拿着一枚七品爆珠把玩儿!

那一瞬,云海仙尊三人差点都魂飞魄散。

七品爆珠啊!!!

轰杀仙帝境或许做不到,但轰杀他们,却是轻而易举!

他们真的是想问问,你凤凰王朝,到底是哪里来的这么多七品爆珠?

但他们不敢。

这种询问,很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

又是一日过去。

云海王朝足足一半的境域,彻底被凤凰王朝占据。

此刻的凤凰王朝,占地境域已经达到了五千三百万里,完全超过了巅峰之时的云海王朝。

而且,随着扩张,有不少的战兵投降。

无一例外,都是取了他们的本命金血,迫使他们成为凤凰王朝的战兵,为凤凰王朝卖力。

你不想给?

那就死!

死亡与苟且偷生,他们选择了后者。

这也是,唯一能够控制他们的办法。

遥望南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侯府忘恩负义,重生嫡女杀疯了
侯府忘恩负义,重生嫡女杀疯了
秦时月救了皇后,秦家靠着她一跃成为侯府,却都盼着她死。养伤三年,她回到京城,却发现侯府已经没有了她的位置,爹娘兄长将所有的宠爱都给了秦可云这个养女。他们抢她的院子,换她的婚事,夺她的嫁妆,更是连她的性
然晴夜雨
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
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
关于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普通上班族林渊深夜加班后被紫色闪电劈中,意外穿越到以武为尊的天武大陆,附身于林家旁系同名废材少年。此世界修炼境界繁多,林家为中等家族。林渊穿越后激活天命系统,获天阶功
词谱
苟在玄幻世界只手遮天
苟在玄幻世界只手遮天
楚天佑重生到了妖魔肆虐的玄幻世界,成为一名资质逆天的神影岭弃子。为了能在这个危险的乱世中活下去,默默参悟修炼各种禁术,并且猥琐发育。将普通的回天术变成仙人长生功,转眼增寿千年。“参悟五行剑法,领悟先天
紫叶的思与念
桃色仕途
桃色仕途
陈斌从未想过干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不过考虑到这些年一直受到干妈的资助,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然而,他就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就因为那个女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请让我火
不好了!王爷被夫人驯成恋爱脑了
不好了!王爷被夫人驯成恋爱脑了
末世医学天才、精英战士,意外穿越成将军府不受宠的大小姐。于乡下宗祠为父兄祈福十载,归来时,地位被养女取代,连未婚夫也被夺走,还在捉奸现场被未婚夫太子污蔑,惨遭退婚。随后,皇帝一道赐婚圣旨,将她许配给令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