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修真记洛尘张小曼

第1750章别影响我(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750章别影响我

这种战技,比之那令整个阴间都畏惧的修罗还要可怕!

他回过身的刹那间,洛尘已经到了大山被神力的笼罩的边缘!

“我看你往哪里逃?”

虽然战技可怕,杀人手段极其了得,但说到底终归还是圣人,阴魂神力笼罩,岂能够打得破?

只是他话音刚落地。

嘭地一声,那神力笼罩化作的结界就裂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寒江的身影就冲了出去。

“追!”阴魂大能暴喝,直接追了过去。

但是他又蓦地回头,身后还有一位圣人还立在原地。

“你干什么?”

“追啊!”那阴魂暴喝,气不打一处来。

“怕!”

“我怕!”

细看下去,那位圣人脸色苍白,手脚发颤,身躯止不住的颤抖,牙关都在颤抖,背后冷汗一片。

他是真的怕了,刚刚同伴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让他有种死神在抚摸他头颅的感觉。

仅仅是几招交手,他就已经畏惧了,不敢再去追了。

“没用的东西!”那位阴魂大能追了出去,但是此刻洛尘借着寒江的身躯离开,手段太多了。

那阴魂大能要是能够抓到才怪了。

半个小时后,一处瀑布旁,洛尘才归还了寒江的身体,交给寒江控制。

而寒江此刻还处于那种心惊肉跳,心脏极速跳动,整个人热血沸腾,兴奋和害怕让他身体也不由自主的在颤抖。

这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也是他最为辉煌的一战。

不仅在阴魂手中逃生,尤其是面对阴魂出手搏杀之下,还能够杀回去,杀掉阴魂身后的圣人。

那一刻,简直刺激到了极致。

那一刻,寒江只感觉自己达到了人生最巅峰!

“平复一下。”洛尘微微蹙眉,然后打量了一下寒江的身体。

这身体不合适。

刚刚的战斗,要不是寒江脱后腿,洛尘本来还可以连最后那个圣人一起解决掉的。

“大神!”寒江有些手足无措,起初以为请来了一个没有任何用处的游魂野鬼,但谁能够想到,居然请来了一尊大神。

“我救了你一命,你帮我找具身体。”洛尘看向了寒江。

这话让寒江一愣。

这是要夺舍还是要占据?

而想到这里,寒江不由自主的退后两步。

“你不用紧张,你这身体不行。”洛尘倒是没有顾忌,直接直话直说了。

常人要敢这么跟寒江说话,寒江肯定会顺手就几个耳光过去了。

但是面对洛尘这样说,他甚至连怀疑都没有。

这样的人物说不行,那肯定就是不行了。

而冷静了一下,寒江蓦地一抬头,眼中精光一闪,因为他想到了一具身体!

那具身体要是给眼前这位大神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更重要的是,寒江虽然战力不行,但也不傻,这样一个手段可怕之人,能够借着他身体在阴魂大能眼皮下杀人。

这样的人物绝对不可能没有任何来历!

如果真的能够帮到对方,那么对于整个寒家来说,都是好事!

洛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
今或古
重生2000:从追求青涩校花同桌开始
重生2000:从追求青涩校花同桌开始
【重生+青梅校花+恋爱日常+狗粮+赚钱】身患绝症的陈凡重生2000年,再次见到了自己的白月光校花同桌苏若初。前世,两人的爱情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女友却因为一场车祸意外身亡。陈凡抱憾终身。这一世,陈凡发誓绝不放手,要创造一个崭新的商业帝国,给她最完美的爱情跟未来。“苏若初,这辈子我要牵着你的手,看尽星河灿烂,人间繁华!”
痞子老妖
林辉赵远明
林辉赵远明
【军旅+特种兵+轻松+热血+搞笑】 林辉意外重生,成了一名超级纨绔。 父亲和哥哥是部队大佬,母亲是集团董事长。 家里条件这么好,林辉想摆烂当条咸鱼,应该没问题吧? 就在他期待过上摆烂生活的时候,却被父亲送去入伍,必须满两年才行。 两年后退伍出来,随便他干什么。 林辉铁了心想当个纨绔:“不就两年吗,忍忍就过去了!” 出来以后,他要当最潇洒的男人! 可进了连队,林辉竟然所有成绩全部拔尖。 射击第一,
树下揍猫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为了救一个小女孩,他被车祸送走了。 再次醒来,他穿越了!穿到了1960年,成了15岁的少年。 可他看着自己碗里黑乎乎的玉米糊糊,发起了愁。 照这样吃下去,早晚得饿死吧?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贫穷年代,人心淳朴,靠自己双手,何尝不能发家致富呢?
佚名
我的弟子全是大帝之资
我的弟子全是大帝之资
众所周知,南域中有一个绝对不能惹的势力,草堂。 其中大弟子,是南域的青云剑圣,剑道通神。 二弟子,万古女帝,统领一个时代。 三弟子,当世大儒,文曲星下凡。 四弟子,魔神转世,镇压九幽。 …… 陆长生:我?我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他们的师尊罢了。
别让我通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