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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76章 赶走他
叶落归根,即使是百战将士也是想着死后可以葬回汉土。
只是,战场凶险,客死他乡也不少见。
“行了,都别贫了,看看兄弟们都活着没有。活着的赶紧治伤,死了的就地烧了,带着弟兄的骨灰走。”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整个方圆大概五百步的战场,被没有受伤的汉军巡视了一遍。
碰到匈奴就补刀。
碰到自家人就救起来。
而最终统计,还是有两名兄弟重伤不治,那是被战马踩了。
而其余只是被砍刀砍倒在地上的人,几乎都只是钝伤,或者是一般的刀伤。
不致命。
这简直是奇迹!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啊,一方着铠甲,一方皮甲,优劣立见。
如若不是那两个兄弟被战马踩到,估计也不至于死。
不要问,为什么匈奴穿皮甲的多。
因为,他们盛产皮子啊,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主要还是技术差的太多。
这个时代,汉是科技的巅峰应该没人反驳,尤其是青铜器和铁器的冶炼。
匈奴这种草原游牧民族甚至连一口锅都制造不出来。
当然锅是刘进给开发出来的。
但常见的鼎那还是很重要的烹食的工具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名臣主父偃说过【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可见鼎的重要性。
那是身份地位和日常需要的象征。
天子为九鼎八簋,诸侯为七鼎六簋,卿大夫为五鼎四簋。
元士三也。
但就这样重要的器具,根本不是匈奴能够打造的。
所以他们靠进口,靠抢掠。
就算是领地有铜矿,铁矿,他们也不会利用。
这也就导致他们只能穿皮甲,不能规模列装铠甲。
收拾完行囊,打扫完战场。
常凌派出了一骑回大宛通知驻守大宛的将领,把这里的一切通报给太孙殿下。
然后就继续赶路了。
刘进也带着骑兵开始奔赴匈奴腹地。
天逐渐冷了。
这场仗还没完。
对于匈奴刘进的心中早有安排。
只要轮台能灭了匈奴的七万骑兵,那这个战略就可以实行。
哪怕灭不了,只要拖住。
也可以实现。
要知道,匈奴人的特性,那就是带着三匹马就可以行走天下,这是优势也是弊端。
优势是,当中原王朝弱小的时候,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叩边。
也可以逼迫中原王朝拿到自己想要的物资。
来无影去无踪,基本上不需要后勤保障,牵三匹马,渴了饿了喝马奶,随手撘弓都能找来野味。
相比于中原王朝的步兵有天然的优势,中原王朝如果想把粮草运送到北边,押运士兵就需要吃掉80,可以说战争消耗要远远大于游牧民族。
而且游牧民族机动性也比较强,在草原上能够每天行军80公里,基本赶上现在机械化部队的速度。
但弊端也是非常的明显。以畜牧业为主,这种靠天吃饭的生活极其不稳定,只要草场遇到干旱或者暴雪,基本上只能通过抢劫才能活命,这也形成了和中原农耕文明的根本矛盾,是无法调和的。
所以刘进的战略就是一次性的杀不掉匈奴,那就赶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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