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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411章 遇到“好心人”
“李青梅,你说的是真的吧?好,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咱们就马上办手续。”王素芳害怕李青梅反悔。
“当然是真的。你这么逼我我不给你行吗?”李青梅流着泪道。
“好,咱就马上办手续!你把私章和身份证带上,咱们这就写协议。”
这时,那位吴大婶实在是忍不住了,便大声道:“王素芳,你何必这么逼人家孤儿寡母的?哪有借钱一周的时间都不到,就逼人家还款的?”
“关你啥事?她是你的女儿吗?人家都没有说什么话,要你管?!”
就在这时,从一辆车上下来了一个非常妖艳的女人。
她走到王素芳的面前问:“这位大婶,对方那个叫李青梅的妇女差了你多少钱?”
“五千!咋啦?你要替她还?”那王素芳红着脸问。
那妖艳的女人也没有说话,便几步走到李青梅的身旁问:“李青梅,如果你以后每周的星期六、星期天到我的店子里来上两天班,我就帮你还这个欠款。而且,你上的这两天班我还会给你的报酬,还要根据你的业绩给你提成!”那女人笑道。
“行,行呀。我答应!”真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有此等好事自己干嘛不答应?这样,既能保留下自己的店子,还能够上班挣钱,最让她高兴的是自己的店铺每一周还能够开五天!
这一点就太划算了。
见她答应,那个妖艳的女人便几步走回王素芳处,叫她把手机微信收款的二维码打开,便扫了五千一百元的钱给她,并告知她钱已还了,赶紧“鸣锣收兵”,“偃旗息鼓”,回家了事。
那王素芳得到了五千一百块钱,当然便觉得再也没有必要在这里丢人现眼撒泼了。
她便冷哼一声,又回去审问丈夫了!
那个妖艳的女人把钱刷给王素芳后,便回身过来给她说道:“我的店铺的地址在文星路101号,铺面是红色的。后天正好是星期六,你可以来上班了。”说完,便要了李青梅的电话号码。
她刚要转身上车走人,李青梅又说道:“好心的女士,我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到时候我把她背起来上班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可以,万一她哭,我们旁边还有一个张阿姨,她可以给你带一带孩子。”那女人淡淡地道。
说完,她便上车走了。
过了一天。
李青梅便去了“文星路”101号。
到了那里一看,这101号房子好气派啊:红墙黄瓦,雕梁画柱!
整个房子就三层。
进去便看见清一色的都是一些穿着暴露的美女。
而进出的男子都是一些手提公文包的有钱人。
李青梅微微皱眉。
她感觉得这个地方好像是风月场所。
“如果是风月场所那自己就真的是‘跳出虎口又入狼窝’了。”李青梅想着便走到前台去问,说了自己的名字,是到这里来打工的。并问前台小姐这里究竟是干什么的。
那位前台拿出了一本精致的登记簿,翻到最后一页,问:“你叫李青梅吧?”
“对,对对,我叫李青梅。”
“昨天帮我还了五千块钱的好心女人叫我来这里上班。”
“什么好心女人?那我我们的老板叫林姐。她吩咐说你到了便到底楼去等着叫号。你背上的娃娃叫张妈给你带着,你先进01号房间去收拾一下,换一下衣服,就这样怎么会有生意上门。”
“小姐,我们究竟做的是什么生意啊?”李青梅赶紧又追问了一句。
“哎呀,我说你这个大姐咋这么啰嗦呢?你自己没有长眼睛啊。我们做的生意是‘青春生意’,不过,像你这样的情况,年龄也还有一点大,还带着一个孩子,估计一单生意最多五百吧。人家有一些名媛一单生意下来动辙就是上万!还要给店铺另外找一些收入!”
“啊,这种生意啊?这种皮肉生意我不做!”说完,李青梅扭头便走。
这时,那个张妈也已经来到了面前,看见李青梅走了,急得大喊:“喂,姑娘,你别走呀,我给你带孩子!”
但是,李青梅却像根本就没有听见,自顾自的背着婴儿,上了公交,回到了自己的小屋。然后,去自己的店铺开店去了。
当天没事。
第二天。
星期天。
李青梅正在开店。
突然来了六七个打手。
那打手们一到,便不由分说,对李青梅就是一顿狠揍。
揍完,那位帮自己还账的“好心林大姐”便出现了。
“我都是看着你可怜,老是被人欺负,这才帮你还账的。没想到你这个人竟然不识好歹,恩将仇报,不但不上班抵债,还骂我做的是‘皮肉生意’,这一下对不起了,我得叫你还钱了!”
那位长得艳丽的林姐突然改变了前两天那豪爽和和善的笑容,此时的笑容变得阴冷起来。
“你帮我还了五千一百元的账,现在你看我的店子里面的东西值多少?我还你。”李青梅赶紧说道。
“你这东西够吗?你该还我一万零两百元。恐怕要把你这门面抵给我才够!”那林姐冷冷地道。
“一万零两百元?!就是高利贷也不会有这么高的吧?”李青梅惊呼起来。
“我这就是高利贷!我是根据你在我的店铺上班来给你算的利息。如果你能顾在我的店铺里上班,一天接五六个客,我把你包装打扮一下,装成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也还有可能,一个客人花上一千两千的,这两三天不就一万多了?所以,你的店子抵了不一定还够呢!”那林姐冷冷一笑道。
“你···你们这可比高利贷还黑哟,有这样算账的吗?”李青梅痛苦地呼叫起来。
“在我这儿就是这么算账的。要不,你就给我回到我的红楼去继续做生意,慢慢的抵缴我给你开的债务!要嘛就把这间铺子让出来,抵押你的借款!还有,我告诉你,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要等到我们再打你一顿你才签字吗?”说罢,那林姐便把盖了章的合同扔在李青梅的面前。
李青梅背着孩子哭了。
但是,这个“不公平条约”必须签哟,如果不签,有可能再一次被她的打手打。
万一自己被打来睡起了,不仅自己的生活有问题,而且,孩子怎么办?
再说了,自己原本就打算把店子抵给陈多新的老婆王素芳。不过,如果抵押给王素芳的话,那剩下还有好大一部分的钱,自己拿到这一部分的钱还可以另外想办法做一点生意。
但是,这一下,抵给这个林姐的“老板”,那就算是被她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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