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兽:夭寿啦!我的蛙崽开挂了!

第10章 高级胎教(1/3)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0章 高级胎教

晚上十点半。

叶欢抱着营养罐回到了自己家里。

蛙卵购买成功后,办理手续费了点时间。

另外凭借帅气的脸庞。

叶欢成功在导购员小姐姐那里,多拿了袋附赠的蛙粮。

又成功省了一波钱!

根据说明书上讲。

商场水箱里的蛙卵,大多都是在即将成型前,通过环境调节遏制减缓了成长。

(这并不会损伤蛙卵品质,只是发育变得缓慢了而已)

客人购买成功后,蛙卵在特制营养罐中浸泡,生长速度就会恢复正常。

通常一晚上时间,就能成型长大。

顾不得弄吃的,叶欢将特制营养罐放在桌面上。

透过玻璃,能清晰看见一枚婴儿拳头大的浅蓝色蛙卵,在橙色的营养液中沉浮着。

看似平凡普通,实则不然。

当今社会大家普遍认为:战宠的优秀性格是后天培养形成的。

影响战宠未来成就的决定性因素是:

御兽师的教育方式,以及提供的生活环境。

不过,前不久有研究表明:

性格与其体内含有的基因是有一定的关系的。

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对性格的影响大约同等重要!

遗传差异越大,环境越不同。

性格差异也就会越大。

而两个战宠的性格相似。

主要是由于相似的遗传因素引起的。

环境的影响很小。

关于这点,叶欢印象最深的是《伤仲永》这篇课文。

方仲永少时聪慧,五岁就能作诗。

无论什么题目就能出口成章。

他的父亲觉得有利可图。

就带着方仲永到处拜访富人,来博得称赞和获得接济。

方仲永因此失去继续学习的机会,作诗水平每况愈下。

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泯然众人了。

这篇课文说明了一个道理:

基因这玩意就是不讲道理的。

天赋好就是能为所欲为。

但天赋再好,如果后天教育不给力。

最终也只会沦为庸人。

换句话讲。

好基因+好环境=芜湖,起飞!!!

水月忍蛙,作为自己的第一只战宠。

叶欢自然会竭尽全力,为其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

但基因这块,他是无法左右。

于是

他用了整整半小时,用侦查之眼逐一排查。

最终百里挑一,选中了这枚蛙卵。

名称:水月忍蛙

血统:黄金级

轻尘一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单女主-日常贴贴-保证糖够-有修炼体系-背景宏大) 沈亦安穿越某网站不规范小说之中,成为头顶大草原的男主一号,大乾王朝六皇子,楚王殿下! 一个女主,N个男主,这难道不是汤姆猫多重奏,不是对纯爱战士的亵渎! 好好好,你们都去追女主,你们都喜欢草原放牧,都喜欢策马奔腾。 那女魔头我就娶走了。 你们还在为女主争风吃醋时,女魔头已经在我怀里哼哼唧唧让我别欺负她。 你们以为自己即将成功时,女魔头已经和我
纸包
摆烂重生:全家只有我是炮灰陆早早谢洄年
摆烂重生:全家只有我是炮灰陆早早谢洄年
从小到大她都觉得自己和这个家格格不入! 一朝身死,被一辆超速还酒后行驶的大货车当场撞成一摊肉泥,灵魂飘在半空三米高,看着自己这副惨不忍睹的死状。 她才知道原来全家都是大主角,只有她是小炮灰。 龙傲天的爸,大女主的妈,霸道总裁的哥和平平无奇的她。 本想着死后上天堂就解脱,结果却意外重生回一个人拿到DNA检测报告当天......
佚名
穿成败家子?没关系,他有良田万亩
穿成败家子?没关系,他有良田万亩
他这一辈子已经够命苦了,为了生活,每天没日没夜的跑外卖不说,还被一个胖200斤的女人当头砸中。 事后穿越,成了一个败光家产的败家子。 他:“合着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我都是穷人呗。” 好在有超级商店在手,里面不仅有吃有喝,还有摩托现代用具,甚至热武器。 古人们都在为生活种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摇着蒲扇,住着别墅…… “没办法,空间给的物品太多了!” 用不完,根本用不完!
佚名
重生九零,我用前夫换了八套房
重生九零,我用前夫换了八套房
[没有空间x没有极品x没有身份背景x相亲相爱x发家致富] 白珍珠重生回到了跟渣男离婚的这一天。 小三拿出一沓钱问她: “要多少你才同意离婚?” 白珍珠:“十万,一分都不能少。” 十万卖渣男,两万离婚补偿,两万四的抚养费。 白珍珠拿着钱假戏真做潇洒走人。 踹渣男,远离极品婆家。 买房、买店、做生意赚大钱坐等拆迁,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秋色绯绯
玄幻:装了三年废物,出手就无敌楚云楚啸天
玄幻:装了三年废物,出手就无敌楚云楚啸天
“你们用这些垃圾功法,也配与我交手?” …… 三年前,他以废物的身份拜师入宗,人人都对他嗤之以鼻,说是师父瞎了眼,才会招一个废物。 然而,只有他一人知道,师父的眼确实瞎了,不然也不会引狼入室。 三年后,他一剑封喉,血染万里,整个宗门在一夜之间覆灭! 她:“下辈子记得聪明一点,修炼几本好功法,再来打败我……”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