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修仙十年,下山即无敌

第285章:五百年前一战(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285章:五百年前一战

随后,

林峰将目光移向吴天龙。

吴天龙已经是吓的神色惨白,额头上不停的流着冷汗。

他见林峰看向自己,立即连跪带爬的跑到林峰脚下,苦苦哀求林峰放过他。

“国家给过你多少次机会?你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一次又一次的装模作样!现在知道后悔了?”

林峰掐住吴天龙的脖子,淡淡说道。

“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吴天龙颤声说道。

而就在这时。

一道冰冷的大喝声传到场中!

“你是谁,敢动我吴家之人!”

众人移目看去,发现有三位气势汹汹的老者齐齐冲了进来!

见到三位老者,

周昆等人皆是瞳孔微缩,心脏剧烈跳动!

武圣!

而且是三位武圣!!!

天使毕竟是西方的生灵,所以他们并不能直观的感受到刚刚的玛利亚夫人有多强!

但是武圣的厉害,他们是一清二楚的!

在大夏,

武圣就是武道界顶级存在!

道门掌教、佛陀、蜀山剑圣这些赫赫有名的强者,也都只是武圣而已!

所以现在三位武圣到来,不由让的众人头皮阵阵发麻!

“太爷爷,救我!太爷爷救我啊!”

吴天龙见到三大老祖到来,眼中不由划过一缕激动的之色,赶忙大声求救。

三大老祖扫视了一眼鲜血淋漓的全场,

神色难看到了极点!

今晚龙鳞大酒店宴会,可谓是名流云集,也是他们龙岛能否走向世界的关键一步!

然而现在,

一切都毁了!

他们实在不能理解,竟然有人能以一己之力挑了他们整个龙岛武道界!

并且还是如此的轻松,几乎一点打斗动静都没有!

若不是刚刚那股神圣之力,他们还不知道出事了!

“你是谁?刚刚那股神圣之力,是你释放出来的?”

吴家老祖冷声问道。

“咔嚓!”

林峰拧碎了吴天龙的脖子,将尸体丢在了地上,然后淡淡说道:

“不是!”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

让得三大老祖的目光微微失神。

可很快,

三人就回过神来,看向林峰的眼中充满了杀意!

吴家老祖更是厉声道:

“放肆!在我面前,竟然还敢杀吾后代!你…”

“砰!”

不等吴家老祖说完,

林峰就大手一拍,将其拍成了血雾。

这个吴家老祖才刚刚踏入武圣而已!

没有之前巫族的那个武圣强,更加比不上适才的双翼天使,所以他实在懒得浪费口舌!

“你们两个是大夏人吗?”

林峰看向其他两个老祖。

杨家老祖和卢家老祖浑身发麻,一时竟不敢说话!

冯一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九零当家小媳妇赚麻了
重生九零当家小媳妇赚麻了
关于重生九零当家小媳妇赚麻了:夏筠做梦都没想到她会重生。睁开眼,见到身边胖乎乎的虎头虎脑的可爱的儿子的时候,她还以为这一切都是梦。上辈子,她争抢好胜,为人强势。本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可是没想到,一步错,步步错。到临死的那一天,她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幸亏老天有眼,给了她再来一次的机会。这一次,她一定要改变上辈子的命运,还给儿子一个幸福的人生。
化繁为简
重生1960,我在山村的快乐生活
重生1960,我在山村的快乐生活
重回1960年, 曾经一心念书想要远离农村,却成为大城市一块踏脚石的刘二柱,决定这一世好好陪陪家人, 却没曾想反而过得如鱼得水,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同时,还成为被无数人尊敬的神医……
开心生活
重生:我是超雄症不是神精病
重生:我是超雄症不是神精病
关于重生:我是超雄症不是神精病:超雄症历史上传说有过很多伟人就是这种基因的携带者,比如秦始皇、张献忠。但真实与否却一直存疑。而作为真实的超雄综合征患者的王永中,从小就脾气暴躁,攻击性强,一度被认为是神经病。后被误诊为狂躁症,从而吃了大量的激素类药物。使得一生从激动暴力的超雄变成了一个无欲无求的肥宅。在一次保护妻儿的斗殴中,原本算是正当防卫可以全身而退,却因误伤群众而入狱。在狱中停药后超雄基因爆发
我真不吃白萝卜
一人:融合张角,苍天死黄天立
一人:融合张角,苍天死黄天立
苏晨穿越到一人之下的世界中,在山洞中醒来的他,竟融合了大贤良师张角模板!只要与人战斗就能获得经验值,提升融合度并且获得新的技能。 “叮~新手大礼包获得技能【撒豆成兵】!”“叮~融合度2%获得术法【天雷】!”“叮~融合度4%获得法器【九节神杖】”……从此异人世界多了一个逼气十足的太平教传人。 多年后龙虎山天师府,苏晨与张之维相对而站。一旁的张楚岚看着漫天厚重的云层,青色的雷霆在其中不断翻滚,最终倾
纯白圆圆
一品奸臣
一品奸臣
(搞笑+种田+无系统)魂穿大景,重生古代,老爹富甲一方,老娘身份尊崇,明明可以躺平摆烂一日二睡三妻四妾五吃六玩前七后八,这些,赵勋统统不要,他只想专心当个老六!痛击朝廷忠臣,背刺皇室宗亲,横扫士林文人,猛锤柱国贤良,赵勋作死只为一件事,图个乐呵。
菲硕莫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