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兽时代,从烈火猴到混沌魔猿

第310章 鸿蒙水之精华(3/5)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310章 鸿蒙水之精华

那可是结合了自身的肉体,真灵和领域之后,规则蜕变而来的力量。

只要可以将这一枚鸿蒙水之精华给吞服的话,就可以提前感悟来自水之原始之力的力量。

不过是否能够成功领悟还要依靠自身的天赋才行。

如果这种东西是在虚无之地的话,早就已经没了。

但是这东西在混沌之地。

并且因为混沌之地所生存的如今都是鸿蒙级强者。

所以这东西对于混沌强者而言十分巨大,但对于鸿蒙级强者而言却如同鸡助一般。

即便是被他们看到,也会当做无物。

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差距。

所以混沌之地,对于如今的李尧而言就是一个巨大的宝库。

里面有数不尽的天材地宝等着李尧的御兽们进行发掘。

等到他的御兽们集体提升到鸿蒙级之后,李尧完全可以从混沌之地中获取天才地宝,特殊进化材料,然后来培养一下自己熟悉的人,自己的小跟班们。

“这东西,怎么是橙黄色的?”

“不是水元素么?”

虽然李尧口中在吐槽,但是还是动手将这一枚鸿蒙水之精华给收起来了。

在经过李尧的特殊感知之后,才发现为什么这一枚鸿蒙水之精华是橙黄色的了。

这鸿蒙水之精华内,居然有一种特殊的力量。

混沌之地经过了被诡的血肉,力量所污染。

所以诞生出来的天材地宝,进化材料或多或少都会沾染着诡类生物的气息,力量。

直接使用的话,实力未曾突破到鸿蒙级,就会受到诡类生物的影响,从而有很大的概率转化为诡类幼体。

诡类幼体虽然实力比不上鸿蒙级强者。

甚至在鸿蒙级强者的眼中跟蝼蚁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对于鸿蒙级之下的存在而言,威胁性太大了。

即便是半步鸿蒙级强者,也不敢说自己可以对抗诡类幼体。

因为诡类幼体也是继承了诡的特殊力量。

他们的血肉也是具有传染性的。

看着眼前这个沾染了诡类力量的鸿蒙水之精华,李尧无奈的叹气。

如果是其他人服用的话,短时间之内无法将实力提升到鸿蒙级,那么就只能够等着被诡类力量入侵吧。

但是对于李尧而言倒是无所谓。

如果晋级失败的话,最大的后果就是直接身死道消。

如果晋级成功,那么这所谓的副作用就等于无。

所以这对于混沌级进化到鸿蒙级倒是无所谓。

但是之后,在混沌之地中所收集到的进化材料就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行了。

如果遭到了污染的就不能够用在混沌进化到鸿蒙级之后的存在使用了。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避免他们被诡类力量所感染。

“难怪看起来这么像篮球,原来是被感染了。”

“不过还好,还可以使用。”

如果是净化一番的话,倒是可以直接使用。

可如果不用来净化就直接使用的话,也没有任何的问题,只不过心中估计会有阴影。

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以祛除掉自己内心的那一种异样感觉。

不过李尧并没有掌握净化的方法,这些估计要找到那些拥有净化手段的巡逻者才可以。

只是巡逻者可不是这么容易就可以碰到的。

即便是墨染他们,在混沌之地中已经逗留了有四个月的时间了,也未曾见到他们碰到过其他人。

基本上都是一个在混沌之地中独自摸索而已。

只要不接近前线的话,基本上是不用担忧在混沌之地中遭遇到诡类生物的袭击。

所以对比与虚无之地而言。

是萌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官场:破局
官场:破局
刘县长车祸身亡,疑点重重。身为刘县长的秘书,陈明信并没有人走茶凉,而是决心查明真相,还刘县长一个公道,报答人家的知遇之恩。谁知还没有查明真相,婚变接踵而至……从此,陈明信不再佛系,披荆斩棘,青云直上。
佚名
退婚渣男后,被矜贵小叔掐腰求吻
退婚渣男后,被矜贵小叔掐腰求吻
【1V1甜宠,虐渣打脸,互撩,男主大佬,后期巨宠】为了退婚出轨渣男,扮丑的沈鸢招惹上未婚夫的小叔。一夜放纵,沈鸢想抽身之时,却被男人圈在怀里。薄擎是闻风丧胆的存在,高不可攀,有人说看到他把一个女人压在
萌兰
吞噬古帝
吞噬古帝
少年苏辰被人夺帝骨,废血轮,惨遭家族遗弃。觉醒混沌体,开启混沌吞噬塔,以混沌杀戮重聚血轮,携三生血轮横空出世,誓要灭杀一切仇人。吞噬无尽寰宇,横扫万千星辰,一剑斩破九天,霸绝万古苍穹!吾为古帝,万族臣
黑白仙鹤
手机女友:我养了个魔宗女帝!
手机女友:我养了个魔宗女帝!
刚网恋失恋,为了缓解心情,意外玩到一款虚拟女友的手机游戏!我不断为游戏人物氪金买道具!不曾想,有一天里面的小人竟然出来了!“你说让我成为道侣,还算不算数?”一个绝美女子站在我面前。我傻了:“等等,我玩
龙不相
重生老太:我宠孙女斗极品,超飒
重生老太:我宠孙女斗极品,超飒
一睁眼,她竟重生回大孙子出生的那天,还撞见白眼狼儿子出轨被抓!前世,她宠儿惯孙,却换来大孙子的致命一刀。这一世,她发誓扭转命运,不再管那白眼狼父子,转而把心尖尖大孙女儿宠上天。渣夫不同意?哼,生死看淡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