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血条,神明也杀给你看

第168章 千里暗室,一灯即明(3/4)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68章 千里暗室,一灯即明

长刺穿透身躯,像是扎标枪一样,将他整个人扎了出去!

噗通在地上滚落,一直滚落到陆南风脚边,【影纹形态】自动散去。

腹部……完全刺穿。

“上!”

一名名巡夜人不断前冲。

【百裂】【涡流】【鹰坠】……一门门超凡技亮起五光十色!

但,祂是神明。

不管三阶也好,四阶也罢。

所有的攻击都不能让血条产生分毫波动!

咔!

一抹裂痕从锁链上浮现!

这抹裂纹,仅仅是一个预兆,随后裂纹越来越多,直至完全崩碎!筆趣庫

在彻底破碎前,陆南风跃至空中,他强行压下喉头腥甜,试图坠下拳刃!

然而在半空中面临抽击来的圆环时,整个人再没有多余力量闪避。

啪的一声后,倒飞而出!

一名名巡夜人奔跑上前,一次次被轰

飞。

嘭!

有人炸开成一团血雾。

也有人被圆环按着胸膛,抵在地面上,犁开深深沟壑!

除开一道钉穿江游的圆环长刺,还剩三条,足以应对三面敌人。

摇晃、颤动……

一盏盏炬火熄灭。

那是生命里走到尽头,无以为继。

刺啦!

宋庆安半边身子被削掉,随意甩到一旁。

天空中的雨,未见有停歇趋势。

江游恍惚睁开双眼。

眼前重重叠叠,看不真切。

耳朵中渗出血水,还有额头上滴淌着的血液。

黑色血条:【50】!

“吾。”

一层淡淡波动扩散,那是祂淡漠至极的声音!

“不死。”

嘭!

又一名血液人炸成血雾!

江游茫然打量着这一切。

这片高速公路旁的平原荒野,此时坑坑洼洼,满目疮痍。

随处可见的尸骸尚保留有温度。

鲜血与雨水混作一团,让人难以分辨。

方圆千里内,难以找到几块完好土地。

天上的太阳,终是没有投来一丝光泽。

而这地上的光,也被所谓神明一一碾碎。

“咳咳。”陆南风倾倒在地,口中吐出血沫,身上遍布着密密麻麻的黑色纹理。

陈沧破布麻袋似的坠落在一旁不远处,气息全无。

数百精英巡夜人加教官啊。

在深渊中都能走上一走了。

就这样无力的被击溃。

陆南风双臂不断颤抖撑起身体,勉强靠在一块稍高些的石头上。筆趣庫

眯觑着的眼睛,能够看清那神明身影挥手击杀巡夜人的场景。

不吃鱼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七零娇娇一抬手,全村慌了
七零娇娇一抬手,全村慌了
【年代 金手指 米虫】 她死了,被高空抛物砸死了。 她就这么傻愣愣地飘在尸体上空,看着那些围观看热闹的人们,有人报警,有人打120。 再有意识之后,她竟然来到了末世,为了活命,她不得不努力去拼杀,却意外改变了末世秩序,世界主发怒,又把她扔进了七零年代。 一朝成为不受宠,没人在意的小透明,她只好选择下乡,成为知青。 努力赚公分,当米虫! 不想,竟意外遇到了一群可爱的人……
佚名
诱他成瘾,禁欲总裁夜夜破戒
诱他成瘾,禁欲总裁夜夜破戒
草包千金姜绾被迫替嫁给素未谋面的老男人陆三爷,隐忍三年决定把“老公”给踹了! 谁料,当晚她遇见的绝美妖孽男,竟是她老公!? 揣着不轨心思的陆三爷把小娇妻吃干抹净,破戒上瘾。 终于有一天,她烦了:“我们这样不好!” 陆晏舟挑眉一笑:“我亲老婆,天经地义。”
姜子芽
错把福星当贱草,流放路上你们就哭吧!
错把福星当贱草,流放路上你们就哭吧!
道观里的一株小仙草受了大房夫人杜英娘的一颗真心之泪,终于修成人形,却发现自己附身到了杜英娘刚死去的女儿林昭昭身上。为了报恩,她手握空间和系统,带着处境凄惨的大房一家人走上了流放之路。 一路上,一家人互相扶持,不仅克服了流放路上的种种艰难,原本身体各有残缺的大房众人全都恢复了,还全员有了非常厉害的马甲。 而将原主抢到自己身边,想要占据她福运的主院众人却惨了,流放路上不仅吃不饱,穿不暖,甚至还死伤了
小小小飞鸟
重生后和前夫死敌结婚了
重生后和前夫死敌结婚了
【重生/强强联手1v1】 “离婚吧。” 沈千世风轻云淡的主动甩出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一脸嘲讽的看着面前温润如玉的丈夫。 而温润如玉,谦谦君子的丈夫一脸笑意的挽留,第二天却直接和自己的好妹妹领证结婚,打她的脸。 只不过,离婚后的沈千世…… 东海岛岛主:“闺女,爸爸来晚了,咱们回家继承家业。” 商业界女强人:“乖女儿,谁欺负你了,妈妈帮你欺负回去!” 国际第一刑警大哥:“长得像我,打架肯定很厉害。”
东方西奈
重生后我成了前任的小婶婶
重生后我成了前任的小婶婶
上一世,她信了渣男贱妹的鬼话,弄得下场凄惨! 重获新生后,她开启虐渣之路—— 她虐得白莲花生不如死,渣男也被虐得身败名裂,还成功抱上了禁欲系大佬的大腿。 日子悠哉惬意, 直到家宴那天,渣男前夫出现,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然成功晋升成了渣男的小婶婶! 她托着高脚杯幸灾乐祸:这个世道啊,真是公平!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