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36章 第36章
▍只做你一个人的坏小孩。
林子陌从床边抬起头来, 用指腹轻轻抹了一下发红的嘴角,抬眼望向洛熙。他的眼睛里带着促狭的笑意,脸颊却红成一片, 把他羞怯又兴奋的心情出卖得一干二净。
脸上并不算太舒适, 视线也稍微有些受限,就连睫毛也好像变得沉重了一点,可林子陌没抬手去擦, 朝洛熙露出一个得逞之后俏皮的笑容, 声音软软的,还微微有些沙哑:“哥, 好多啊。嗯, 我认输了, 还是你比较厉害一点。”
洛熙眼底都发红了, 把人一把拽到怀里,长臂一伸,捞过床头柜上的纸巾盒, 要给林子陌擦脸。林子陌此时此刻的情态,简直就像是这世界上最诱人最致命的毒, 能将他整个点燃,再也找不回半分理智。
洛熙手指蜷了又蜷, 按住怀里不安分还在四处撩火的猫猫, 哑着嗓子开口:“陌陌, 下次不许再这样了。”刚才他已经叫了停, 可是林子陌却不依不饶, 让他自制力全失, 最后两人一起坠入了失控的漩涡。
林子陌转身跨坐在洛熙的腿上, 双臂也交叠着环在他的肩颈处, 和他鼻尖抵着鼻尖:“可是我喜欢的呀。”
在那种时候,洛熙所有的目光都会落在他的身上,眼里翻涌着的占有欲和专注让林子陌浑身颤栗,对方深色的眼眸中会映出自己红着脸毫无保留的倒影,仿佛一眼就直接望进了林子陌的灵魂深处,让他头皮发炸,从心底升腾而起一股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洛熙很细致地把林子陌脸上收拾干净了,拍了拍他的后腰,示意已经好了。可林子陌却赖在洛熙的身上,完全没有起来的意思,就像一只被摸顺了毛很餍足的猫猫,心情好了就想要皮一下。
而且,洛熙刚才喘着气难以自控的模样,让林子陌稍微有点膨胀。
虽然但是,自己也是很厉害的嘛。
于是林子陌搂着洛熙的脖子,在对方的唇上亲了一下,贴着人的嘴唇说:“熙哥喜不喜欢啊?下次也都给我,好不好?”
林子陌撩完了就想跑,谁知洛熙一下子扣紧了他的腰,盯着林子陌的眼睛,非常认真地说:“喜欢。”
洛熙专注的的神情莫名让林子陌腿软了一下,就好像这句“喜欢”不是指的他们刚才做的那件事,而是别的什么。
林子陌想了一想,没想出什么所以然来,倒是被洛熙看得脸上一阵飞红,全然败下阵来。
洛熙看着林子陌的可爱样子,眼里闪着淡淡的笑意,倾身吻了上去。在接吻的间隙,他低低地说:“不用等下次,还有。”
……
等两人收拾干净,又换了床单,都已经是夜里两点多了。林子陌红着脸算了算,他们晚上进了房门之后,就一直在办事。不过没能做到最后,林子陌还是感到十分遗憾。
消耗实在有点儿大,林子陌窝在洛熙的怀里,对方轻轻抚着他的背,让人安心极了。胡思乱想之间,睡意如同潮水一般,一点一点地涌上来,没过一会儿,他就枕着洛熙的手臂睡着了。
林子陌就好像变成了一根漂浮无依的羽毛,最后慢慢坠入了一片无边的梦境之中。
他梦见自己又回到了五岁的时候。
那一年,父母离婚了,林子陌一开始其实很高兴。他心里想的是,再也没有人可以欺负他和妈妈了。他会很乖很乖,和妈妈一起好好地生活下去。
可是郑霞丝毫没有转变,每天还是住在公司,与他见面的时候寥寥无几。家中请了冷冰冰的佣人,会给他做饭,但是到了晚上,还是他一个人待在黑暗可怖的房间里,强忍着眼泪,把自己蜷缩成小小的一团,颤抖着藏进被子里。
郑霞有的时候也会回来,林子陌欢天喜地去拉她的手,很乖巧地叫她妈妈,但对方只是厌恶地甩开了他,连看都不愿意看他一眼。
在那一刻,林子陌无比憎恶自己身上流着林海的血,拥有着对方提供的肮脏又可悲的基因。他甚至惧怕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变成一个暴力狂,最后成为一个令人作呕的疯子。
他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自我厌恶之中。
很快,郑霞再婚了。在林子陌六岁那年,他同母异父的弟弟乐然出生了。
林子陌第一次知道,那个永远皱着眉的冷酷母亲,原来可以对着自己的孩子露出那样温和宠爱的笑容。
从那一刻起,林子陌对待母亲的那一颗热忱的心,终于一点一点地变凉了。
林子陌不是没有讨厌过乐然。他望着对方那张粉粉嫩嫩的小脸,时常觉得嫉妒、憎恶,甚至恨不得打他一顿。
他的妈妈被人抢走了,而他成了这个家里最多余最可笑的人。可是他又害怕自己会变成和林海一样的坏人,恶意刚刚冒出头来,又被他强忍着压下了。
但让林子陌没有想到的是,乐然这个便宜弟弟,非常非常地喜欢他,就像一块口香糖一样,黏人得不了。
从小到大,不论父母再怎么厌恶林子陌,乐然总是扬着一张小脸,眨着一双漆黑的狗狗眼跟在林子陌的身后,软软地叫他哥哥。乐然会把自己最喜欢的玩具捧在手心里送给林子陌,会在林子陌关上房门不理他的时候,从门缝里一张一张地给他塞糖纸,也会在受了欺负之后,红着眼眶躲在他的身后。
乐然小的时候,林子陌曾经在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悄悄走进乐然的房间,把睡熟了的小孩抱在怀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睡脸。
这是他深埋在心底里,最不愿他人知晓的秘密。
他对乐然并没有多少好感,可是在无边可怖的黑夜中,他害怕,他感到无所依托。他想要触碰到温热的、鲜活的人。
乐然小小的,软软的缩成一团,在昏黄的灯光下,林子陌静静地注视着这样脆弱又可爱的人类幼崽,心情复杂地想着,除去那对名存实亡的父母,这个讨人厌的家伙,好像是这世界上和自己血缘最亲近的人了啊。
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林子陌还是无法自控地讨厌乐然。
十岁的那年暑假,郑霞为了眼不见为净,把林子陌送去参加了英国的夏令营。
林子陌原本对这样的活动并没有多少兴趣,不过能远离那个令人窒息的家,他还是很开心的。他在外的性格讨巧活泼,人缘也好,很快就融入了集体。这是他最擅长的事,做起来一点儿挑战性都没有。
但林子陌也注意到,隔壁班有个黑发黑眼睛的男孩子,一直在偷偷地看他。对方不像别的小孩那样抢着上前来和他一起玩,只是会默默地坐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子陌看,看得旁若无人,分外专注,好像眼里再也没有别人。
等到林子陌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男孩子就会飞快地移开视线,耳尖一片通红。
林子陌轻轻勾了勾嘴角,心跳莫名其妙变得十分吵闹。
他恍然间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好像数年以来第一次这么鲜活。就如同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雀跃又欣喜。
那个男孩子的性格冷冰冰的,一点儿也不坦率,可是林子陌毫不介意,每天都跟在对方的身后,把自己喜欢的糖果还有玩具,全都送给了对方。
两人形影不离,男孩子会很认真地听他说话,会为他折好看的纸鹤,还送给他一只很可爱的小熊。
林子陌当时想着,要是能和对方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林子陌比男孩子大了一岁,他很认真地想了两天,然后得出一个结论,他要娶他。这样他们就可以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林子陌悄悄去了街上,买了一个很大很大的糖果篮子,把它费力地扛回宿舍藏起来,又很认真地做了一封婚礼请柬,打算在夏令营结业仪式上送给对方。
他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请柬是什么意思,只是用水彩笔画了两个手牵着手的男孩子,给对方画了婚纱,自己画了西服,然后在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中央,写了结婚两个大字,又附上了两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