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之全能老爸

第二百四十四章 现场提字!(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二百四十四章 现场提字!

华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林枫什么意思,要写字,当场写字,用做拍品?

我靠,我没有听错吧。

要不是因为是现场直播,华少都想狠狠的挖挖自己的耳朵,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什么?!

林枫要现场写毛笔字?

这一下,不仅仅是华少,就连台下的观众也都是再一次的震惊,都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他们的表情差不多出奇的一致,都是张大了嘴瞪大了眼睛直直的看着台上云淡风轻的林枫。

他们什么都可以想到,就是想不到,林枫会要当场写毛笔字。

“这都可以?”峰峰呆呆的说道。

刘焕宇忽然苦笑一下,这一刻他总算明白了林枫会什么会空着手来了,原来是要写字拍卖啊。

可是,你确定真的要这样做吗?

要知道,毛笔字能写好,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需要长时间的练习,才有可能有点小成。

郑寒霜,蜜蜜,菲菲等人也愣住了,不过她们只是震惊了一下,下一刻就是兴奋。

对于她们来说,林枫就是一个奇迹的创造者。

只要有他在,那么总是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那么现在,林枫是要再次给她们一个惊喜咯。

“我说,枫儿什么时候会写毛笔字了?”老彭摸着脑袋不解的问道。

卷毛和眼镜面面相觑,然后同时摇了摇头。

作为舍友,他们可是从来都不知道林枫写过什么毛笔字,别说写了,就是毛笔他们也从来都没有看到过一支呢。

“切!你们知道什么!”旁边的菲菲不屑的说道,“林枫这么有才,你们早发现来着吗?”

三人听了,顿时语塞,竟然感到无言以对。

不过老彭还是不死心,问夕夕道:“乖宝贝,告诉叔叔,你爸爸写过毛笔字吗?”

夕夕点点头,开心的说道:“写了啊,这几天一直在写呢,我还替爸爸磨墨呢。”

哦!

三人点点头,原来还真的练过。

随后,他们又瞪大了眼睛。

你妹啊,练了几天,就来这种场合写字。

林枫,哥们不服谁也得服你啊。

南云在也是一愣,旋即大喜,嘴都笑道合不拢了。

林枫今天是吃错药了吧,他要写毛笔字。

哈哈,真是太搞笑了。

难道他没有看见,朴吴拿着金上言大师的字刚拍卖了吗,他写字,谁会要啊。

南云在根本就不相信林枫会写毛笔字,就算是写也不过是学生水平,林枫此举,无疑是自掘坟墓。

南云在实在是太高兴了,林枫这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胡闹!这个林枫简直就是在胡闹!”

制作后台!

芭莎和千禧方面的负责人都在,看到林枫来了这么一出,顿时就怒了。

写毛笔字拍卖,还是在有金山言大师已经出了作品的前提下,这不是笑话吗?

现在可是整个亚洲直播的,林枫这样做,让他们两家赞助单位也是跟着出丑!

而且现在还是赈灾演出。

“总监怎么办?”工作人员问道。

“还能怎么办?给他拿上去吧。”总监一脸无奈的说道,这个林枫啊,早知道,无论如何都不该让他上台的。

现在好了,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翻身的咸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凡人:打怪升级,我享长生!
凡人:打怪升级,我享长生!
一件小背心
清穿:四爷心尖就是我!
清穿:四爷心尖就是我!
架空清朝+锦鲤体质 蓁如宝,后世一个及时行乐的“好吃”分子,穿越到了清朝,被高僧收养,接着及时行乐。 谁知道只是帮师父一个小忙就给自己“嫁”了!还是“冰窟窿”四阿哥。 不过蓁如宝是谁啊!既来之,则安之,抱紧福晋大腿,开启辉煌人生,开饭庄,做酒楼,和九阿哥抢生意,和十阿哥抢吃食,和康熙掰手腕,玩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直到…… “知道爷是谁吗?” 蓁如宝点了点头,默默的把头低了下来:知道,你不就是传闻
原味米酒
七零军婚:俏军嫂是首长的心头肉
七零军婚:俏军嫂是首长的心头肉
穿越到七零年代,我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女,被大伯一家吸血, 所以我选择跑路了,打算去投奔我那个传说中的未婚夫。 但没想到,好不容易见到他后,他居然说自己是不婚主义者,这辈子都不打算结婚! 那我就在他旁边安营扎寨,天天在他面前晃悠, 姐就不相信了,我这样一个如花大美人天天在他身边,他能忍得住不心动!
佚名
许太平紫阳真君
许太平紫阳真君
世间灵骨,共分四品。 一品,天灵骨。二品,金灵骨。三品,玄灵骨。四品,白灵骨。 余者,皆为凡骨,无缘修行。 一介凡骨许太平,誓要向这修行界证明,凡骨亦能斩妖,凡骨亦能除魔,凡骨亦能登仙!
壹更大师
从得到鸿蒙珠开始修真
从得到鸿蒙珠开始修真
关于从得到鸿蒙珠开始修真:莫测是一个退伍的特种兵,等待分配工作的闲假之余,去逛古玩街,遇到警察抓盗墓团伙,在帮助警察抓盗墓团伙时,捡到了一枚储物戒指,后又被从天而降的鸿蒙珠带到修真界,最终踏上修真大道。
北雁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