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里人生II

第94章 红袍与蓝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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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94章 红袍与蓝袍

京剧圈中提到“红袍蓝袍”,例必是指《玉堂春》之“三堂会审”中的潘必正、刘秉义,正如将《恶虎村》中濮天雕、武天虬称为“大大个儿”、“二大个儿”一样,乃是戏界约定俗成的一种简称。其实在早年间,“会审”中的潘必正与刘秉义都是穿红袍的,与穿红蟒的王金龙、穿红罪衣的玉堂春四个人全着红色,背后又是大红桌帐,满台相映生辉,所以这出戏又唤“满堂红”,乃是逢年过节必演的大吉利戏。据传是自谭鑫培谭老板始,将刘秉义改为穿紫袍,后又改为穿蓝袍。这个改动挺有道理的,因为刘秉义比潘必正的官职低,按照惯例,穿蓝袍更合身份。

红袍蓝袍的主要任务,表面上是与王金龙会审玉堂春,而实际上,三人很快都发现眼前这□□犯妇就是巡按大人王金龙的旧相好,顿时场上一片勾心斗角,充满了戏剧张力:王金龙满心慌乱,竭力掩饰;刘秉义语带机锋,嘲笑讥讽;潘必正心照不宣,大和稀泥。这折戏的最大亮点当然是旦角的成套唱腔,但是背后这三位官员的明争暗斗亦是精华所在,每个人的表演与彼此配合,为这折剧情简单的戏增添无穷跌宕,每句问答的神情、语气、节奏、衔接,都精妙入微,可圈可点。

那么身为下属的刘秉义,为何要与上司王金龙叫劲呢?其实这里头还有个缘故,只是在现在的演出版本七删八减,已经看不出什么端倪了。早前“会审”中有“念状”一节,王金龙念出玉堂春的状纸云:“王知县受贿一千两,合衙分散八百银”,怀疑红蓝二袍也牵涉在内,二袍吓得连忙下座施礼:“王知县受贿,下面自然不清。”王金龙道:“嘿,依本院看来,分明是上呼而下应。”二人忙又道:“父子虽亲而各有不白。”王金龙勉强打个圆场:“此乃王知县之过,不与二位大人相干。”红蓝二袍方擦汗归座。——从情理推断,红蓝二袍大有参与受贿可能,如此被上司察觉,自然如鲠在喉,这时候发现上司原来也有曾经嫖院的劣迹,这可真是如获至宝,刘秉义马上抓住把柄大做文章,对王金龙明讽暗刺,倒是潘必正为人老道,深知官场规矩,屡屡暗中镇压这下属的锋芒。

红袍潘必正与《玉簪记》中的多情书生潘必正同名,是否是同一人呢?《玉簪记》潘必正乃是南宋人氏,《玉堂春》则是发生在明代嘉靖年间,相差十万八千里,如此同名同姓,小灰个人倒相信是因为这名字很适合剧情的缘故。早年间《玉堂春》之红袍名叫张能仁,与蓝袍刘秉义这名字一路,字字灌满仁义道德,却正与其戏中形象形成鲜明反差;改成潘必正之后,作为“判必正”的谐音,讽刺意味更浓,与“刘秉义”也更呼应,可谓煞费苦心。面对着蒙冤受屈的玉堂春,底层小公差崇公道给予了尽力的帮助与同情;而红袍蓝袍这两位大人,包括玉堂春曾经的爱人王金龙,虽然高踞公堂之上,内心却全无对正义的尊重、对民情的体恤,个个自私自利,丑态百出,演尽官场之无聊与阴暗。看《玉堂春》这出戏,悦耳悦目之余,洞察戏文背后对世理人常的针砭讽刺,更是观赏艺术作品的真味呢。

(宏济大舞台本周京剧演出:8月22日下午15:00《玉堂春》王安琪、岳峰、李印刚)

(配图:《玉堂春》大连京剧院王安琪饰玉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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