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农场下凡尘

024 贤弟之才,胜我十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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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024 贤弟之才,胜我十倍

古人极其看重礼仪,祭祀天地和皇家祭祀,可是头等大事,所以礼部看似不管官员、不管钱,但它的权利可不小。

而且科举考试还直接掌握在礼部手里。

参你一个不尊礼仪,就和现代社会媒体说某个人道德和人品有问题一样,名声很快就会臭了。

别说做官,乖乖的回家闭门思过,上书自辩,等着事情查清楚你才能出来。

否则,那肯定会被言官群起而攻。

但真老老实实回家闭门思过,除非是圣人,否则总能抓住点你的把柄。

问题不大,降职调任出京。

问题大的,得看皇帝老儿如何看。

或者轻拿轻放、辞官归家,或者进大牢,等着三堂会审。

可以说,六部除了公认的吏部天官外,就是礼部最大。

加上能成为尚书,年龄至少5、60岁。

也就是说,那位尚书大人只要不是写信给亲爹,亲大哥和叔父辈的人。

这首带着劝解、责怪的诗交给同辈、晚辈时,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要是于洪高写这种诗给老丈人,那就等于指着老丈人的鼻子开骂。

想到这,石仲魁告罪一声,用笔把诗写出来。

不过,他没照着全抄。

而是改成,‘一纸家书只为田,让他一丈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田’二声,‘墙’二声,符合押韵的规矩,后面一句就不用改了。

隐隐透露自己的心志不小,也不是坏事。

说不定还坐定了自己以前是在藏拙以自保,一举解决掉石呆子的麻烦。

于洪高和于同甫父子俩,顿时目瞪口呆的看着他。

这首劝人谦让的诗,不说比前人优秀,至少在大周朝,人人都得竖起大拇指。

“贤弟之才,胜我十倍。”

于同甫说完,起身躬身行礼,惊的石仲魁脸色一红。

要是记忆力,那肯定真的比于同甫强,可说到真才实学就两说了。

忙一把拉住他,语气要多诚恳就有多诚恳的说到,“兄长这是做什么,我既是老师弟子,理当为恩师分忧。”

“哈哈哈。”

于洪高见此,心里那叫一个满意和高兴,不由大笑起来。

石仲魁不等这父子俩想到辈分差异,忙开口道,“恩师,这诗虽好,但只能由身份、地位不低于缮国公的人来劝。

或者,把缮国公公子请到家中,您才能以姐夫,或者同辈之人的身份劝解他。”

于洪高心里一惊,很快就明白了过来。

叹息一声道,“伯谦之才,确实胜过思成十倍。”

于同甫一脸赞同,而石仲魁这次没再谦虚,过度谦虚就是虚伪,反而不是好事。

“坐”,让石仲魁和于同甫坐下,于洪高想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摇摇头。

“按说你们兄弟俩的师祖庞世同先生,确有资格规劝老国公,但这里面有些陈年纠葛伯谦并不知道。

至于我那个妻弟、、、。”

说道这,就连于同甫都叹息一声。

石仲魁立马知道。这位缮国公的公子百分百是个纨绔,而且还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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