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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章 越鸟
府邸的正门口叫上门收债的、围着看热闹的,以及一帮忙着往外搬家的旧仆从给堵了,所有人都冲着里边儿指指点点,聊得正开,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见状,明显是怒意更盛,一张多走两步就沁出一层额汗的小白脸儿气得微红。
不过卫拣奴这人好就好在这里,气归气,却很有自知之明,不干蚍蜉撼树的事儿,再次选择了避而不战。
于是几个人只好从别地儿过。
卫拣奴骂骂咧咧地拎着陈子列拍开了西角门,后边儿还缀了根小尾巴。
不多时,一扇雕花漆朱砂的黑油大门被人从里边儿打开,来人面还未露,身上先带一股呛鼻的烟寒气,也不知道这九月授衣的舒坦日子里是上哪儿沾染的这股闷劲儿。
陈子列连忙唤了句:“任大哥救我!”
里头那男人听着年纪不大,但也说不上年轻,冲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可不敢,老远就听见他又在发病。”
被叫“任大哥”的这人,本名唤做任不断,也就是白胖公子口中“只供得起的那条看门狗”。
听他自己说原先是个走江湖,后来有天一不留神让仇家追上,被卫拣奴救下了,他又不是个姑娘不好以身相许,况且以卫拣奴这分外苛刻的自爱自重,就是许了估计也看不上,因此才留下做了个护院,答应了做满十年再重回江湖闯荡。
此人额发微长,形容落拓,脸下的胡茬好像总也刮不干净似的泛层青。就是眼下玩世不恭地同孩子说话,还难掩一身疏狂意。
他原本就自带一阵来去自如的功夫,再加上这身饱含沧桑的气息,嘴里边儿还四不像地咬着根松花绿的雀翎,看着是很有些话本中江湖侠客的影子,陈子列自然崇拜,逢人便纠缠着喊“任大哥”,可封十三却不怎么看在眼里,反而总感觉今日的任不断神色间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不过既然眼下有事相问,这点怪异自然可以抹去——封十三并不是纯粹的不谙世事,不明白怎么样才能讨人喜欢,他只是纯粹懒得应付。
封十三:“任大哥,听闻今日拣奴又上博坊去赌了?”
说来也奇怪,封十三成日里忙得要命,天不亮就要起来给他这废物主子洗衣做饭,上学堂前既要监督着熬药,又要一脚把睡蹶过去的陈子列踹醒,好容易才在老秀才那里脱困,马不停蹄便要赶去孙大娘那儿买猪肝血,再去院里揪几根黄耆晒干,每日雷打不动地煮一锅味道实在是不甚动人的汤药给卫拣奴灌下,美其名曰“良药苦口”,实则没空折腾厨技……
然而此人居然还有精力,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时刻关注卫拣奴不在家待着又是上了哪儿去!
连卫拣奴也弄不明白他这是个什么志向。
“赌什么赌,不能赌,我就是上那儿凑个新鲜……再就是一不小心,手气不大好。再说,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好奇这个干嘛?读书人,别不正经。”卫拣奴侧头看了眼封十三,又从怀里摸出几个铜钱,往任不断那儿随手一扔。
“去,赶紧的,上门外那群看大戏的里边儿找几个缺钱花的混子,让他们赶紧散了,平常闲着没事儿少编排我,多说两句小十三的好话——姓任的你回头也上点心,听听外边儿都传的什么狗屁!”
任不断肚中的文墨存货相当有限,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封十三有什么足以为人外道的优点。
他犹犹豫豫地暗自纠结,话没出声,眉头却拧得死紧:“易惹是非?敏感多疑?屁大点事都特别记仇——记性好?”
任不断:“不然……总不能是架打得勤快吧?”
封十三:“……”
封十三有心动手,可此时动手无疑是坐实了罪名,只好充耳不闻地扭头避过去,
陈子列见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卫拣奴纳罕道:“这都想不出?”
“性子和软,勤俭可亲,上尊老下爱幼中间还能与人为善……这不很多吗?”他嘴里放炮地举着八竿子打不着的例子,十分感慨地摇摇头,痛心道,“也是我疏忽了,光顾着给小的送学堂、补脑子,忘了府里还有个你——对不住哈,一时没留神在意——不过你们还愣着干嘛?该干嘛干嘛去,动作利索点,我该喝药了。”
任不断欲言又止地盯着他看了会儿,一时间连叼着的雀翎都忘了嚼。
他看看卫拣奴,又看眼封十三,想来想去还是没能参透这几个词与他有什么关系。
又犹豫着到底是先出去给人交钱买清净,还是先下手为强,把这位业已破产、嘴还很欠的病秧揍一顿,好让城中百姓的茶余饭后更加热闹些。
院子里的孔雀这两日恰好脱完了毛,光溜溜着几根白骨还在倨傲地开屏。
许是掉光了尾巴毛,“越鸟”大爷的心情尤其不顺,逢人便叫,任不断就在这秃尾孔雀半带威胁的叫唤声里,一脑门官司地出了府门。
在他上府门外边儿赶人走的同时,卫拣奴先叫封十三把竹竿收了,连推带嚷的把人撵去洗个澡,免得熏他一身猪肝味儿,再毫不心虚地支使陈子列进屋摆碗筷,偶尔也替封十三煮煮汤药,别成日里一点儿活不干,还指望着张口就能吃上饭。
待府里彻底空了下来,卫拣奴才收敛起那满身的佻达劲儿。
只见他整个人陡然沉了下来,仿佛含着一股清寒的藏锋戾气。院子里的东西被搬走了七七八八,除却一块黄耆地,唯独院角还剩下一盏彻夜通明的燃金灯,他一头乌发被根陈旧的粗木簪子随意地束着,眉目深深地望向墙角静静燃烧着的灯笼。
浮光掠影底下,犹是留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暗色。
任不断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把沾了血迹的长刀。
可若再凑近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刀上深浅不一的红痕并不是血迹,地上也并未滴溅血珠——倘若此地有识货的人在,想必应该能认得出,这柄长刀的工艺与一般的刀剑差别很大,柄顶嵌有一个凹槽,专门用以镶嵌可供助燃的红帛金。
那些似是血迹的红痕,就是红帛金燃烧后烫出的痕迹。
卫拣奴:“怎么回得这么快……人没干净了?”
任不断沉默了一会儿:“嗯。”
卫拣奴笑了笑,缓缓地叹了口气:“今日之事,其实我也没料到——你觉得会是谁?”
“不管是谁,反正你既要做这得罪人的事,眼下便谁都有可能……藏不了多久了,拣奴。”任不断低声道,“今日博坊之事不会是意外,好在还能花钱消灾,可是之后呢?北覃卫一动,必定有人注意到了这边,我从前也说,这鼓诃城虽小,可徐达那小子千方百计地要下放来这儿,个中一定有大原因。”
他说着,嗓音隐隐有些沉郁:“如今倒是窥探到了三分,可这城里阴诡的地沟多了,拣奴,你行事一向如此,怎知没有哪只蝼鼠盯着你?”
“让他们看呗,美人抛头露面要的就是有人看。”卫拣奴半开玩笑地说,“再说,不还有个抚州官人庇护我么?”
任不断面无表情地看这骚包再次发病。
卫拣奴则是成功把自己逗乐了,他憋不住似的笑了起来,弯腰捡了根孔雀翎,往脑袋上那根破木簪上随手一插,大摇大摆地晃进了屋。
任不断朝他喊:“不是,你还真要拿那刀送他啊!”
“嗯,不然呢?”他半真半假地戏谑道,“过两日,待事成,就把这官人煮了沸酒——拿来替小十三润个刀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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