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2章 我的初恋
我无法用文字形容重逢前那无比愉悦的心情,那是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与紧张,它会让你手足无措、心神不定,并让你处于一种极度自恋和如坠仙境的状态,有好多温馨、浪漫的画面,在眼前没有次序的出现。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只有自己是最幸福的。
我疯狂的迷恋于那个虚妄的想象中,并不断地编织着这其中每一个浪漫的细节,就像一个编剧正精心的编制着每个感人、甜蜜的场景。我的学生时代,曾强烈的渴望成为一名作家或编剧,这样我会在文字里成为我想成为的任何一个人。或者把我的灵魂植入每一个鲜活的人物,把故事情节随意安插在身上,按照我的想法继续下去。
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地做到顺其自然。古贤、圣人或许都不能达到的境界。竭尽全力的想要做到,却总是本能的不受自己大脑的控制。
五年的异地相处,是漫长而又凄苦的。我们会利用一切有可能的机会短暂的相聚,然后依依不舍的分离。这一切将在在这一刻画上句号,而我准备用最浪漫的方式向我深爱的人求婚,也给我们八年的爱情画上圆满的句号。我心里默念着,这其中的每一步,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要说的话,甚至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微笑,我似乎都不能出错。八年的爱情,足以是一部感人的爱情剧。五年的等待更是考验着我们的爱情,时间和空间会淡化感情。很多恋人,最终无法逾越时间和空间的鸿沟,选择结束,去选择一份实实在在的婚姻。
为了爱情,我放弃了父母在老家托人、找关系给我找的优越工作,留在了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我们美好的记忆,有她熟悉的味道,有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有她灿烂的笑容和阴郁的样子。这样的付出在当时,对于我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无怨无悔。
爱情变成一种强大的动力,支撑着我,对于现今的社会,这个越来越虚无缥缈的词,在我心中始终是梦幻般的美好。而当我把我的决定告诉她的时候,迎头而来的却是一盆凉水,她选择背离我们当初的决定,选择了考研,而且考到了遥远的南方的a市。我们因此争吵,吵得很凶,连分手的话都说了出来。事后冷静下来,我还是选择原谅了她,也决定了无论如何也要选择坚守我们的爱情。她也被我的执着和坚守打动,也发下了“非我不嫁”的誓言。
金辛一直说这样的爱情不会有好的结果,让我不要把所有的感情都投入进来,否则,你会伤的很惨,很长时间都不能恢复。但我还是那样做了,我就是这样的人,我就是这样的爱着她,其他的都无所谓。内心柔软的东西,在有些人的眼中是浪漫和感人的,但这样的东西缺乏理智的支撑,于是又会成为有些人诟病的东西。
总想着用文字记录下这段美好的,足以回忆终生的爱情,一直都没动笔,只等着那一个完满的结果。完美的结果,既是一段生活的结尾,又是另一段生活的开始。说不定,只有等到老了的那天,这样的文字才会显得更加的弥足珍贵。而且这样的文字会伴着我们走人另外一个世界。
回忆像一块糖,甜在舌尖,甜在心里。我和它融化在一起。没有郁青的日子,时常活在回忆里,活在思念里。
这个城市的秋天,有着明媚的阳光、湛蓝高远的天空和大团大团漂浮飞行的云朵。徐徐吹来的风,夹杂着海洋的气息,有种咸咸的味道。它刺激着你的鼻腔,有一种清凉、湿润的惬意;空气弥漫着迷离的花香和清新的草香,高大的树依然挺拔,树叶仍然苍翠欲滴,虽然没有了夏日旺盛的精力,颜色却更浓烈,给人的情感也更厚重。果园里熟透的苹果、梨、葡萄正散发着香甜的味道,让路过的人都垂涎欲滴。
衰败与成熟在这里,在这个季节得以充分的表现:在生命的一个轮回中自然的开始,慢慢地走向终点,然后等待着下一个轮回的再次开始。这里面有欣喜,也有忧伤。如同人生,辉煌之后,会走向衰落,到最好死去,消逝,但有些东西会成为永恒。比如爱情。
这样一个季节,给人的是诗情画意般的生活。人们沉浸在这一幅幅绝美的风景中,享受其中,不可自拔。去野外郊游、写生、爬山,呼吸一下大自然的清新空气;找几个朋友小聚,再小酌几杯,微醺后探讨未来,探讨人生,或只是很“猥琐”的探讨男人或或女人;一群人的时候可以打一下午篮球,独自一个人可以坐在校园的长凳上读书;恋爱的人,和自己相爱的人或是徜徉在校园的林间小道,或是两个人坐在安静的图书馆,在学习中享受爱情的甜蜜;单身狗们,泡在网吧里,在虚拟的世界里近乎癫狂;或者走在街上欣赏一场盛大的却不用门票的秋冬时装发布会,漂亮的姑娘们穿着各色的时装、三三两两或独自一人,走出美丽的步伐,来展示她们的美丽和自信。
热爱生活的人,会被感染的一塌糊涂,自觉不自觉地加入,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浪漫,把自己融入这个巨大的空间中。
我喜欢篮球,确切地说,我更喜欢大汗淋漓的感觉。那是身体与心灵双倍的酣畅。站在篮球场上,我会忘记一切烦恼,一切得失荣辱,只是尽情地享受着这其中的感觉。尤其是工作后越发明白,在残酷的拼杀中,没有一个好身体是不可能成功的。更为重要的是,篮球场是我的初恋萌生的地方。初恋之所以美好,是因为那份简单的纯真,不掺杂任何利益得失、面子、门第关系等一切因素。所以才会变得难以忘怀。
那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又一个无聊周末的午后,一群无事可做,无恋爱可谈,兜里又没多少钱的“□□丝男们”,只能在球场上迸发自己的激情、折腾自己的身体。而像金辛这样的花花公子,就不用像我和凌风,又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或哪个旅馆的房间里,和哪个漂亮女孩做些男女之间的事。
大学的时光里,你会发现在篮球场上或是网吧里的大多都是新生,而且大多都是同寝室的人共同活动。一年之后,各自有了各自的爱情,于是就变成了各自为战,活动的地点也变成了花前月下、马路商场。这是自然而又必然的规律。
我带着球飞快的突破,像一把尖刀插入对方的禁区,势不可挡。空中闪躲腾挪,打板进筐,连贯而优美。场边了了的看球人都爆发出喝彩声。我做出一个挥拳的动作,以此来显示男人的激情迸发。我仍旧发现自己是个完美主义者,即使在球场上也追求动作的完美,这样的完美,有时会让我错过很多机会。凌风一直说我的球风华而不实,简单实用才能掌控全场,无坚不摧。所以我只能是球场上的表演者,而不是领导者。
凌风也是我大学时的同学,他、我、还有金辛,在四年的大学生涯里建立起兄弟般的情感。彼此之间都有各自的爱好,对爱情有各自的看法。凌风没什么大志向,老婆孩子热炕头就能满足;金辛喜欢女人,换女人如同换衣服,典型的不婚一族;而我,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台剧里那种哭的稀里哗啦、叫的歇斯底里的男主角。因为,没有女朋友,我把自己归于“□□丝男”一类。为此金辛说我自甘堕落。凌风嘲笑我,不装会死。在学校里,我是大家公认的校草加学霸,暗恋我,公开表白的女孩子都不少,可我总是装清高,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我知道,我的那个她还没出现。我的爱情,是我心中的样子,不是金辛和凌风或者别人希望成为的样子。
对方的投篮被我盖掉,我触地后又重新弹起,抢到了篮板。又博得场下的一片喝彩。我却在落地的同时不经意的一瞥,看见了一个我心目中的那个女孩,那一瞬间,时间仿佛是静止的,爱情就在这一刻如暮春的桃花,在轻柔的风中飘散,落在我心底。这是初恋的感觉。
在这之前我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在我看来,一见钟情通常是“男女们”为他们名正言顺的尽快互相勾搭而找的借口。而此刻,我也准备加入到他们的行列。我计上心来。我的队友正快速的前插,我用尽全身的力量扔向前场。力气十足,篮球像一颗炮弹飞过篮球架,急速地朝着一个端着鱼缸的女孩飞去。女孩来不及闪躲,只听一声尖叫,“砰”!鱼缸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两条金鱼正悲惨的在阳光下舞蹈。
哈、哈、哈,林想哲,你完了。
诶!快看,快看,还是个美女啊!
唉,果然!快看,快看!身材也不错!有d杯吧!
是啊,大一新生吧。比咱们班的那个蒋莉莉漂亮多了。那个谁,你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凌风拍了一下一个队友的脑袋。
凌风从后面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姓林的,你眼睛挺毒啊,隔这么远,你都看得到。你一向不都是由内而外吗,今天这个一看就是由外而内,不适合你,你还是让给兄弟吧。
由外而内有什么不好,说不定人家内外兼修呢。我说。
还内外兼修,见色忘友的家伙。凌风一副不齿的表情。
你没戏,还是成人之美吧!旁边一个哥们对凌风说。
爱情突然来临的时候,和我心中的样子大相径庭。我曾在心中描绘着各种场景。同时看上一个都喜欢的东西,抬头时含情脉脉的对视;同学你东西掉了,蓦然回首时迷人的微笑;图书馆里,因为共同喜好,而彼此心生好感。好多好多,唯独不是今天这样,没有眼神交流,没有心灵感应,没有共同爱好。就如他们所说,只是那美艳的外表,说的再低俗一点,只是胸前的那一坨肉打动了我。
这样的美妞,估计早已是别人的囊中物了,沾着她,小心人家男朋友削你,凌风一脸怨怼加坏笑。
那我就先把他干掉,说着我一个箭步冲上前。
这可真不是你,以后别他妈装什么清高,以后出门也别说你是我兄弟。
女孩怔怔地看着粉碎的鱼缸和悲惨的金鱼,脸上流露出悲伤和愤恨的表情。
对不起!对不起!我假装愧疚地说。
真讨厌!打球也不看着点!一群疯子!女孩缓过神来,一边捡地上挣扎的鱼,一边埋怨我们的鲁莽。
是我刚才用力大了点,跟他们没关系。真是对不起!真是对不起!我赶紧从旁边的垃圾桶捡了个塑料袋,颠颠地跑到旁边的池塘里装了点水。还好,金鱼没死。于是,心中窃喜着。
真倒霉!女孩嘟着嘴的样子,十分可爱。
真是不好意思!
女孩小心翼翼的拿着塑料袋,急急忙忙得朝前小跑起来。
哎!美女!留个联系方式,等会我去买个鱼缸赔给你。女孩没搭理我,继续朝前跑。看着她的背影,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地,深深地陷入了爱情。
从篮球场回去,我立马就跑到外面的鱼店精心挑选了一个鱼缸,又买了几条金鱼。经多方侦查,才找到了她。她叫刘郁青,大一新生。能打听到她消息,金辛是居功至伟的。他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呼风唤雨的人物,学校里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也没有他打听不来的。
当我终于可以近距离的仔细端详这个漂亮的女孩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是幸运的。高挑的身材,火辣,当然不用说了,白色体恤加浅蓝色牛仔裤,配一双浅绿色高帮帆布鞋,显得青春十足。长长的马尾,大大地眼睛,像一汪清水,清澈见底。她就是我想要的那个样子。
但金辛却始终不看好我们的爱情,每次都会对说三道四的。他说这个女孩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了的,我眼里看到的一汪清水,在金辛眼里变成了深不见底的海水。一谈到不喜欢的女人,他的话就显得粗俗,玩玩还可以,千万别太当真,尤其你还是那么多情的人,别陷进去了拔不出来了。当时的我没把金辛的话当回事,还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因为我已经不可自拔的陷入了。
怦然心动,那种从未有感觉就像阴霾后的一缕阳光,渗进我的每个毛孔。她是我的,我要娶她,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那天真是不好意思,你的鱼还好吧!我不好意思地说。
没事,那天我的态度也不好。她说话的时候,假装轻松自然的样子,但我看得出她对我的好感,不亚于我对她的好感。鱼很好,幸亏你及时找了个塑料袋,是你救了它们。
听着我怎么好像突然从刽子手变成救世主了!我开玩笑说。
哈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