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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章:大圣西侠(6)
“为师期待!哈哈哈哈哈哈哈……”
转眼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一年很快就过去了,在磐彧从学七十七年的某一天,说煜情领磐彧到了离心大殿尽北的大雪原。那里可想而知,寒风刺骨,冰封万里。已经过了极点,固因此几乎没有阳光照射,射在冰上明晃晃的刺眼。四下尽是毛茸茸的怪物——体型像极了大猩猩,只是头稍圆,体型要比大猩猩大好几倍,直立的时间更长久,体毛呈雪白色,性情暴戾,乃是大雪原的霸王物种——白衣暴君。
说煜情三下五除二用一条粗大的铁链捆住一只壮年的白衣暴君正对着小乌龟:“徒儿,这里是咱们第一次修炼的地方,今天,你把这个大家伙干掉!师父我要求你只用一招‘灭龙杀威箭法’解决它!——并且要一击致命!”
磐彧静静地点了点头,这一招练了36年多了,是成功的时候了。
说煜情将铁链松开,“生死无情,开始吧!!!!”
那白衣暴君直直地冲过来,北堂磐彧背对白衣暴君,将战功握得紧紧地,他闭上了眼睛,全身心都看似静了下来。
“第一步:放松下来,把一切无关的事情都置之度外。”
白衣暴君离磐彧只有五米了,它的牙齿间晶莹剔透的口水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步:集中精力,将身体的全部力量聚集到右臂。”
白衣暴君离磐彧只有两米半了,它的眼睛里充满着对猎物的渴求。
“第三步:杀!!!!”
北堂磐彧猛然跳起,在空中旋转三十六周半,拉紧战弓,目眦尽裂,瞄准白衣暴君——
“可恶,它的左胸刚好被那先前的铁链挡住了!师父难道故意要难为徒儿?我要相信自己,先前我的三十六周半旋转得很完美,此时,我的箭,一定不会输给这根铁链!”
瞄准白衣暴君的左胸,大喝一声:
“灭龙——杀威箭法!!!!”
北堂磐彧,四周金光炸开,一支箭像流星般坠入白衣暴君的左胸!!!!白衣暴君惨叫一声,来不及挣扎就轰然倒地。那支箭,轻而易举地射穿了铁链,在地上形成了一朵漂亮的雪花蘑菇云。
“师父,任务完成!”磐彧松了一口气,阳光从脚下的冰面射上来,把小乌龟照得英俊潇洒。
不料,那白衣暴君竟然再次爬起,朝磐彧扑来!!!!
“难道……我没有杀死它……难道……我功夫未到……?”磐彧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看着白衣暴君就要扑上来撕破他的喉咙。
这时候,一根铁链紧紧地将这只白衣暴君五花大绑,白衣暴君倒在地上,嘴里气愤地嘟囔着听不懂的话。
说煜情笑着勒紧铁链,看着面容呆滞的小乌龟,大声地说:
“你成功了,徒儿!!!!”
磐彧一怔,不解地问:“师父,我并没有杀死它!”
说煜情将箭从白衣暴君的左胸上拔出,箭矢已经洞穿了白衣暴君的左胸。不过这儿非常寒冷,白衣暴君趴在地上,伤口不会流太多的血,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徒儿,这一击,竟然将我提前缠着的铁链轻而易举地射穿,那绝对足以射穿心脏并且致命!呵呵……不过白衣暴君可是珍惜的动物,不可以随意杀死啊!所以师父瞒着你,其实它的心脏并不在在左边,而是在右边!”
“啊……”磐彧恍然大悟,“原来我……”
说煜情意味深长地走到磐彧的面前,双手搭在小乌龟的肩上,赞赏地望着他:“恭喜你,你出师了!!!!”
后来听北堂磐彧说,他从小到大最幸福的一件事就是这一刻,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刻了。
之后,说煜情把小乌龟叫到了说府,“老规矩了,徒弟出师,送件宝贝!”
说罢,将大厅墙上的玻璃罩打开,取出一把金光耀眼的弓,那弓长有两米,弓身有“金蛇”缠绕,弓箭飞出的那个出口是一个玄武的嘴巴形状。弓刚一拿出来,就见屋内金碧堂皇,再看那弓时,就又觉得寒气逼人了。
这弓,正是那张“玄武摄魂弓”。
磐彧,确实是“有发之人”,也正是“说煜情所喜爱之人。”
有人问了,为何说煜情不将比弓给自己的女儿说加羹或是自己的儿子说念尘呢?——说加羹从小讨厌弓箭,也害怕弓箭,因为她……也许是怕她爹……说念尘呢,天生的速度型的,敏而乏力,拉不动弓弦,与弓没有丝毫的边儿可以粘。
况且,玄武正是磐彧的前世,说煜情心里也有数。
有学者曾这样说,:“月神之高,莫过于一文不耗而假说氏之弓道矣。”前面说了,机芒大人曾给说煜情两把弓,一把是战牛烈弓,那便是说煜情的前世烈牛的遗物,可以说是物归原主;另一把就是这把玄武摄魂弓,这两把弓在说煜情看来,都是月神的恩惠,说煜情因为这个恩情,很痛快地收了磐彧做徒弟,而后又因为机芒大人的“有发之人”将这个弓箭和弓赠给了磐彧,因此机芒世家在这件事上一分钱都没花,得到的是说煜情祖祖辈辈时代传下来的弓法和一个弓道熟练的好儿子,其月神的做法,真是高明。
——然而这只是别人的猜想而已,并不发表任何客观的评价。
磐彧得了良弓,自然威力倍增。他始终没有忘记说煜情给他弓时说的那番话——
“磐彧啊,学无止境!哎呀,这弓好着呢!……万一你被逼到绝路时,你会使出这把弓的潜力——摄魂夺珀!!!这一招,厉害着呢!哪怕师父我也打不过呢!!!!”
好!北堂磐彧!好好努力吧!自信单纯而善良执着的小乌龟,总有一天,你会用“摄魂夺珀”击败自己的对手的!加油!!!!
大圣之十五:不觉时辰已将近决战共工在眼前
伟大的西方之神西门沧云说:即使是黑夜,我心中的太阳,自会照耀前进的远方。
最后的决战?
他们终于去找共工了,这一章终于完结了。
这本书,在武侠的部分可以说是尽可能还原一个真实的世界,但是我的记忆也是有遗落或是迷茫的,因此也加上了自己的猜想,让故事更有可读性。
我相信我写的故事一定是存在的,因此不算武侠的话本书可以说是“八分史实,二分演义”——要是算上武侠本书可就成了“六分史实,四分演义”了。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会写本《离心正史》。
阴阴沙漠那边儿的事儿,也没什么大事,两位神仙整天在外修炼,黄金军啊食人毡啊黑衫客啊之类的这些东西渐渐的已经不是他们的对手了,晚上就和王汉子王胡子哥俩喝酒聊天。时而胖子和王汉子还叙叙旧,时而把那匹老马“埃了”放出来一块玩玩,小日子虽辛苦,但也实在是挺滋润的。
三年后的一个上午,一个白发女孩扇动着电动的雪花翅膀,悄然飞入了阴阴沙漠。
她是冬之神系千系,系老的小女,她背上的雪花形状的翅膀,便是系老的发明。
“这里重力好大了!翅膀的电量掉的好快……”千系抱着一坛老马最喜欢的横虎酒,一边飞着,一边寻找着什么,“嗯,终于找到了!”
她降落在了王汉子的小屋前,这时候是清晨,王汉子刚起床,出门便看到了系千系。
“哟,这不是系千系大奶奶吗?”王汉子说道,“怎么,来这里玩啊?”
“嗯嗯,你看我把横虎酒都带来啦。”千系兴奋地说道,“快让我看看那匹会说话的马好不好?”
“好,随我来!”王汉子一笑,带千系来到了马厩。
“你好啊,美女。”埃了见了系千系,憨笑一声,“能把你怀里的酒给我喝吗?”
“哇!居然真的会说话了,声线也不错呢!”千系激动地将横虎酒放在老马面前,“呐,给你的,嘻嘻~”
老马心满意足地喝完了横虎酒,乖乖地转过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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