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体末日

第37章 立夏的故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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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37章 立夏的故事

我叫汪立夏,但拥有这个名字,是在我出生的第七个年头。在这之前,我有过好几个名字,因为,从一出生,我就被父母抛弃在了医院。

医院免费照顾了我一个月,最终是一个护士带我回了家,她叫我“小宝”,这算是第一个收养我的家庭。然而,我在她那个小小的出租房里也只待了十多天,最终还是被送走了。

原因很简单,和她同居的男友受不了我不分昼夜的啼哭,更受不了自从我来到,护士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照顾我上。这个男人以分手相要挟逼护士送走我,她苦苦哀求了很久,流了许多眼泪,但最终还是妥协了。

从此,我开始在一个个寄养家庭里辗转,他们有的是生不了孩子的中产夫妻,有的想给自己的孩子找个伴。也许是因为照顾一个小婴儿过于艰难,没有孩子的中产夫妻在照顾了我半年多就失去了耐心,把我送回了福利机构。

接下来的那一户人家对我也不是不好,可是那家的儿子可以说是个混世魔王,他大概是嫉妒本来独属于自己的爱被我分走了,就总是欺负我,不是趁父母不注意偷偷掐我,就是抢走我的零食、玩具。

要知道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孩呢,只能哇哇大哭,他就躲在一边得意地看着我。

后来我慢慢有能说出一些不大完整的句子了,就试图向我的养父母告状,然而他们最多也就是轻轻呵斥一下自己的儿子,让他不要再这样做。

那个小崽子则是表面上乖乖答应,暗地里变本加厉地欺负我。比如,他知道我喜欢吃甜的,就怂恿我偷偷去厨房偷拿饼干给我和他吃,当父母发现饼干少了责问我们时,他却反过来向父母告状说是我拿的。就这样,我成了父母眼里爱偷吃和爱说谎的孩子。

就这样长到了四岁,一次,我终于忍无可忍反抗了。

起因是这个小崽子假装自己在练书法,却趁机把墨汁甩到了我的新裙子上。那是养父母送给我的儿童节礼物,我憧憬了很久。

所以当雪白的裙摆染上了乌黑的墨汁,配合上那小崽子看戏地笑容,怒火冲出了我的天灵盖。我想也不想,就抄起了手边的砚台朝他砸了过去,然后眼睁睁地看着砚台在他的额角磕出一个口子,再跌落在地,碎成几块。而鲜红的血液也顺着他的伤口持续不停地流下来,顺着他的脸流了好几道,如同蜘蛛网一般,格外恐怖。

接着,便是那小崽子尖利的啼哭声。我当时也吓坏了,把自己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养父母循着声音赶过来,他们急匆匆地去了医院,留下我一个人在家呆着。

这件事之后没多久,我就再一次被送回了福利机构。没多久,就又被一对夫妻领养了。

我还没来得及适应自己的新家庭,这家的女主人就得了重病,开始频繁出入医院,几乎没人有时间照顾我。短短两年时间,她就去世了。

这家的男主人为了给妻子治病,花掉了大部分的积蓄,可是他没有把我送走,大概是是因为女主人临死前,拉着他的手让他不要把我抛弃。

我这位新爸爸不能接受妻子的离开,每天喝酒麻醉自己,最后连工作都丢了。

而且他喝醉了就会冲我发脾气,说我是个扫把星,自从我来了他们家,坏事就一件接一件的来了。如果我稍微一不听他的话,换来的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在我7岁的那一年,我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开始在外面流浪。

我决心再也不回那个福利机构了,反正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真心的爱我。但一个小女孩离开了大人的庇护,怎么能轻松地活下来呢?

我白天在外面流浪,靠着好心人的施舍填饱肚子,有时候饿极了,连垃圾桶都翻过。

就这样过了快一个星期,一天,我在垃圾桶里捡别人的剩下的饭时,被当时还只是个普通职员汪院长看到了,她把我带回了彩虹福利院。

那天正好是农历的立夏日,于是汪院长给我起名叫立夏。福利院的小朋友们,除了原本就有姓名的人,其他都跟着汪妈妈姓。

虽然没有父母,但是汪妈妈和福利院的其他工作者们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照顾我们。

我刚到福利院的那天,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臭不可闻,汪妈妈一点没有嫌弃我,仔仔细细地帮我洗澡,还特地给我买了一身新衣服换上。

我一开始的脾气并不好,不跟别的小朋友说话,更不许别的小朋友碰我的东西,尤其是吃的东西。好几个小朋友都被我弄哭过。

汪妈妈为了改掉我的坏习惯,就总是带着我一起吃住,还鼓励其他小朋友跟我分享自己的东西。

慢慢地,我不再护食,也愿意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了,当我第一次愿意把手中的布娃娃和另一个小朋友一起分享的时候,汪妈妈激动地一把抱住我,使劲亲了我好几下,嘴里不停说着“好孩子、好孩子”。

于是,我就这样和其他孩子在彩虹福利院幸福地长大了。虽然也有一些好心的家庭来这里收养小朋友,但我始终不愿意离开彩虹福利院,在我心里,彩虹福利院就是我们的家。

我成了汪妈妈的小尾巴,总是跟在她的屁股后面,帮她做这做那,汪妈妈常常夸我是她的好帮手。

作为最早一批来到福利院的孩子,我责无旁贷地当起了“姐姐”,照顾后面来的弟弟妹妹。

每天清晨,我总是福利院里第二个起来的那个人,至于谁是第一个起床的人,那还用问吗,当然是汪妈妈。

我用最短的时间洗漱完毕,就冲下楼帮汪妈妈准备大家的早饭。早饭做好了,我再爬上楼,叫醒大家,带着几个年龄大的孩子帮年龄最小的孩子穿衣服、洗漱。督促其他小朋友按照拍好的值日表整理卧室、打扫卫生。

吃完早饭,我就要去上学了,这个时候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们就会在门口送我,跟我道别,风雨无阻,这也是我每天的幸福时刻。

放学后,我回到福利院,总会有弟弟妹妹守在大门口迎接我,我放下书包,加入厨房帮着准备晚饭。

晚上,做完作业,我最期盼的活动就开始了。汪妈妈会给我们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有时候其他小朋友也会跟大家分享自己所经历过的有趣的故事。

唯一让我遗憾的事,就是我们福利院规模太小,汪妈妈和其他工作人员,一直为了运营资金发愁,她们自己省吃俭用,却不肯亏待了我们。可惜这样只是杯水车薪,虽然我们勉强说是吃穿不愁,但是吃点心、买新玩具,还是一件奢侈的事。

所以,等我年纪大了一些,我就开始打工了,赚到的工资就拿来给弟弟妹妹们买些零食,或者玩具、书本。

汪妈妈一开始并不同意,她说钱的事应该让大人来操心,她希望我能好好上学读书。国家已经实现了十二年义务教育,我们这些福利院的孩子,享受国家补贴,学杂费、书本费全部免除,所以汪妈妈要求我们每个孩子都要好好读书。

其实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为了不让汪妈妈失望,我才勉强去上学,但老师讲的课我一点也听不进去,只能趴着睡觉。所以我更喜欢打工,因为既有钱可赚,还能让我有一种自己被需要的感觉。我发过传单,当过超市促销员,还去饭店当过服务生。这其中,我尤其喜欢在晚上工作。

除了晚上的时薪更高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我害怕入睡。因为一闭上眼睛,自己被一次次抛弃、在寄养家庭里被虐待的场景就会进入我的梦境。

无数个夜晚,我大汗淋漓地惊醒,再睁着眼睛到天明。睡眠,于我而言不是休息,是折磨我常常想,要是能忘掉这些,我就会幸福了吧。

最近,我找到了一个好差事,在一家名叫“火花”的酒吧当夜场服务生。这家的生意火爆,所以给服务生的时薪也比普通酒吧高。酒吧老板看我手脚勤快,聪明机灵,还问我要不要在这里长期干,做个正式员工。

我很高兴,但天有不测风云,这天,我在打扫洗手间时,发现一个个人终端静静地躺在洗手池旁。说实话,那一刻我有点心动。个人终端不算个稀罕物,但价格也不便宜。班上的同学几乎人手一个了,我还没有,其实我打工,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想给自己买一个个人终端。

如今,天上掉下个个人终端,我要不呀据为己有呢?我在脑子里思想斗争了五分钟。算了,要是这样做的话,汪妈妈知道了,该对我多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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